倡导文明殡葬 共筑文明新风
殡葬工作是民生大事,关系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升,殡葬改革作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正逐步深入人心。殡葬改革意义重要,倡导文明、俭朴、节约的殡葬新风势在必行。
为什么要大力推行殡葬改革
殡葬习俗作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变化。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地区以土葬为主,但土葬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传统殡葬礼仪中的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也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
积极推进火葬
推广绿色殡葬
树立文明新风
规范丧葬环境
严禁散埋乱葬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
强化引领示范
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