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藏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募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承包运营的公告
根据昌都市巡游出租车汽车运营方案,昌都市藏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负责本轮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现就符合条件驾驶人员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营模式
1.本轮巡游出租汽车采取“公车公营·承包运营”模式,由正班驾驶员与本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2.正班驾驶员自行推荐副班驾驶员,副班驾驶员资质须经本公司审核备案;
3.正班驾驶员与本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时,需一次性缴纳5万元安全运营风险保证金;
4.本轮巡游出租汽车共投放140辆,其中:东风标致408(油车,50辆)承租金为220元/天/车,红旗EQM(纯电,40辆)承租金为270元/天/车,长安启源A05(混动,50辆)承租金为260元/天/车。本批次计划面向全社会投放118辆,剩余车辆视情况投放。
二、岗位要求
1.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原则上具有昌都市户籍的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无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视觉系统、听觉系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并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操控知识以及应急处突基本知识;
3.取得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有意愿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身份参与承包;
4.遵守巡游出租汽车计价打表运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与安全责任意识,年龄在二十一至五十周岁之间,原则上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水平,有基本的通用语言交流能力和车辆智能化基础操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做到规范运营,文明服务,爱惜车辆;
6.积极支持配合城区公共交通体系改革和本轮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管理规定,按国家、自治区、昌都市相关法律和管理规定开展服务工作。
三、报名材料
1.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两张1寸照片,底色统一按照资格证蓝底;
3.2024年11月份以来县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
4.户籍地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交警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1日共计3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昌都市藏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事科(昌都市卡若区野堆村公交总站三楼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时间
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3日;
通知方式:经初审合格者,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初审合格者数量多于发包车辆数量,本公司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承包者。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四)抽签环节
抽签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抽签方式:为保证抽签“公平公正公开”,若初审合格者数量多于发包车辆数量,则设置空签,采取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抽取承包资格,第二轮抽取承包车辆。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9日;
培训地点:昌都市藏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大会议室(昌都市卡若区野堆村公交总站三楼)。
(六)签订合同投入运营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地点:昌都市藏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大会议室(昌都市卡若区野堆村公交总站三楼)。
(七)咨询电话:0895-4661234。
(八)监督电话:0895-4865678。
五、温馨提示
1.意向人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准入资格;
2.本轮巡游出租汽车投放后,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承包合同中将对“承包运营、严禁私自转卖转包、文明驾驶、打表计费”等要求进一步明确,请意向人认真考虑、斟酌;
3.昌都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标准,按照2020年2月3日发布的《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昌都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4.本公司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昌都市藏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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