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驻村工作会议精神,严守驻村安全职责,预防交通安全风险隐患,12月13日,类乌齐县举行驻村干部保障用车交接仪式。
仪式指出,类乌齐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驻村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用车难”“用车不安全”等问题,积极沟通协调第三方公司,购置9辆新车,保障全县驻村工作队公务出行需求。这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对驻村干部的深切关怀和坚定支持。全县广大驻村干部应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嘱托,深入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在全区干部驻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驻村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党建攻坚年”目标任务,以坚定如磐石的信心、争分夺秒的紧迫感、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担当、务实工作,全力推进新时代驻村“五项重点任务”,为实现类乌齐“一园四地一门户”工作布局贡献驻村力量。
仪式强调,全县广大驻村干部要严格执行《全区干部驻村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刻汲取“7·28”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积极采取对策,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当好“保障员”。各乡(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红线不受侵犯。各乡(镇)要全力以赴推进驻村交通出行保障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驻村干部驾驶私车问题,进一步提升驻村干部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二要靠实压实责任,当好“勤务员”。各乡(镇)要扛起责任,以此次交接仪式为新起点,紧紧围绕新时代驻村“五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六个必须、七个不准”工作要求,当好“勤务员”,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助力驻村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严肃驻村纪律,当好“守门员”。各乡(镇)要严肃驻村纪律,坚持“谁出车、谁负责”原则,守好“驻村的门”,严禁公车私用,切实做到定人驾驶、规范使用驻村车辆,严格用车制度,不断强化驻村车辆行驶安全意识,规范使用驻村车辆,切实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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