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商丘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商丘市自2019年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以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创新“四三四”工作法,扎实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为确保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商丘市坚持“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商丘市成立由商丘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牵头的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安宁疗护工作。二是部门配合到位。商丘市加强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队伍建设到位。商丘市通过建智库、建基地、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安宁疗护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四是宣传倡导到位。商丘市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安宁疗护理念和服务,提高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商丘市在安宁疗护服务中,严把“三个标准”,确保服务质量。一是统一标准规范。商丘市出台《商丘市安宁疗护服务指南(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二是统一建章立制。商丘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服务安全和质量。三是统一服务网络。商丘市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形成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机构为基础、县(区)级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为支撑、市级安宁疗护机构为依托的综合连续、方便可及、覆盖城乡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商丘市在安宁疗护服务中,创新“四种模式”,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多样化需求。一是“住院病房+专业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护理和心理支持。二是“服务团队+家庭病床”模式,将安宁疗护服务延伸至患者家中,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三是“互助合作”模式,鼓励患者和患者家属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面对疾病和生命的挑战。四是“精准特需型”模式,针对特殊患者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安宁疗护服务。
目前,商丘市共有23家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未出现医疗纠纷和安全隐患,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度达95%以上。未来,商丘市将继续深化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更多需要安宁疗护服务的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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