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 费 提 醒!

政务   2025-01-11 11:03   江苏  


广大市民:

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开始征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筹资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调整为100元、600元、900元、1800元、2700元、3600元、5000元7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代缴。


三、筹资期限

本年度居民养老的征收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四、缴费途径

1.线上缴费: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首页-更多-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江苏税务APP-首页-我的社保-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即可通过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缴款。

2.银行柜面:可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等五家银行网点窗口缴纳。


五、缴费票据

途径一:支付宝搜索“苏服办”小程序,在“服务”(页面下方)—“社保”—“社保缴费凭证查询”模块,为本人或者他人查询打印。

途径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登录自然人业务,点击页面菜单“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模块,为本人或者他人查询打印。


六、风险提示

1.超过缴费期限造成待遇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应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2.缴费对象个人是否已缴费,一律以税务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缴费,均有电子痕迹可查。

3.缴费对象应按照上述缴费途径缴费,如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委托他人代为缴费的,应注意防范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4.费用存在银行卡上不等于缴费,如本人对于是否已缴费不能确定,请前往所在村或居委会确认,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5.为避免出现误缴居民医保、外地居民养老以及选错档次等问题,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经办机构为“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体化)”,并正确选择缴费档次。如误缴外地的城乡居民两险,请自行到外地申请退费。

6.选择代缴城乡居保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无须自己缴费,如个人在税务端口完成2025年度缴费,则当年不再为其代缴。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2025年1月3日


来源  启东人社之窗

编辑 李欣怡

责任编辑  龚圣云
审核  袁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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