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了监控就能看孙子?公婆在家中客厅装摄像头,儿媳怒告“侵犯隐私”,结局出人意料

文摘   2024-11-30 11:20   重庆  


每日推送

热点关注



人到中年丧子之痛难以承受,为了时刻看到孙子,老两口在客厅装了监控。谁料这一举动却把儿媳惹恼了,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法庭,法院会支持谁呢?


——源自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家中客厅装摄像头,侵犯隐私权?
     
大女神




2019年9月,丁某与丈夫小秦搬进了公婆出资购买的郑州市上街区的房子,这套房产登记在公公秦某名下。由于婆婆吴某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公公秦某则要每天往返郑州市区接送大女儿的孩子,两位老人并不常住在这里。

生活本该就这样平淡地继续下去,然而天不遂人愿。

2024年1月的一天,噩耗突然传来,小秦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这个打击对整个家庭来说都是毁灭性的,特别是对秦某夫妇来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让他们几近崩溃。

为了散去丧子之痛,也为了照顾儿媳和孙子,秦某和吴某决定搬回上街区与儿媳丁某及孙子共同居住

2024年2月,丁某的亲戚因为财产分配问题与秦某发生了激烈争执,事态严重到甚至惊动了警方。

这次冲突之后,秦某夫妇在未征得丁某同意的情况下,在客厅和餐厅安装了摄像头

丁某发现后感到极度不适,认为公婆此举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她多次与公婆沟通要求拆除摄像头,但遭到了断然拒绝。无奈之下,丁某将秦某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拆除摄像头、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

法院:不属于私密场所,不必拆除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着重考察了两个核心问题:

其一,丁某主张受到侵犯的权益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隐私范畴;

其二,秦某夫妇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客厅和餐厅属于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公共空间,并不具有私密性质。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案涉房屋内安装的两个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仅限于客厅和餐厅,并未延伸至卫生间、卧室等私密空间。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秦某夫妇利用这些摄像头记录了丁某的私密活动或将监控画面对外传播。

此外,考虑到以下几个特殊因素:

第一,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秦某名下;

第二,秦某夫妇刚经历丧子之痛,情感上需要通过看到孙子来获得些许慰藉;

第三,双方此前因财产问题产生过纠纷,安装摄像头也有保护合法权益的考虑。

基于这些原因,法院认为秦某夫妇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对丁某隐私权的侵犯,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表示:"理解老人想看孙子的心情,但在家里安装摄像头这种事,还是应该先和儿媳沟通,否则难免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也有人说:"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儿媳妇,即便是在客厅,也不愿意被监控24小时盯着,这对个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对于这起家庭纠纷,大家觉得公婆和儿媳各自的立场是否都有其合理之处?   

重庆城市TV
重庆广电城市TV旗下优质内容品牌,感谢您的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