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生活 | info启用双因素认证、本科生填报父母/监护人信息

文摘   2024-11-08 19:44   北京  

近期通知一览 


关于信息门户系统启用双因素认证的通知


关于本科生填报父母/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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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信息门户系统启用双因素认证的通知

为提升信息门户系统服务的安全性,信息门户系统将于2024年11月10日(本周日)早7点开始启用双因素认证。届时用户登录信息门户系统需进行手机短信或微信验证等方式进行二次验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双因素认证操作指南》:

(https://software.tsinghua.edu.cn/helpsystem/idSystem/IDSystemTwo-factorAuthenticationOperationGuide.pdf)

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咨询信息化技术中心服务热线: 62784859,服务邮箱:its@tsinghua.edu.cn。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信息化技术中心

2024年11月6日


02 关于本科生填报父母/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务处对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父母/监护人相关信息进行采集上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范围:具有我校全日制学籍的本科生。

2、填报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30日。

3、填报路径:登录信息门户——个人信息维护(综合页面右上角窗口)——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系统。

4、具体核准或补录信息如下:

5、填写说明:

(1)自愿填报,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也可以不填。

(2)学生和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父母/监护人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4)填写过程中可以“暂存”,填报信息务必核实准确后“提交”。提交无法再进行修改。

(5)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6、咨询联络:学籍管理办公室(李兆基科技大楼B329-1)

电话:62794180

邮箱:jwcjwk@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 | 清华大学信息门户

北京市气象局

排版 | 尚凌宇

审核 | 董佳奇 康晗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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