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各市建委(建设局)、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期间,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单位)、人员,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如因无法提供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而暂不能办理注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自查自纠期间向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注销申请并附上劳动仲裁、法院等受理案件通知书,待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认定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破产单位提供法院法律文书后予以办理注销手续,期间相关证书不能使用于资质审批相关业务。
全面排查。各市建委(建设局)、人力社保局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全面比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上询问笔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严肃处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对涉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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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洪 雯
审核 王永杰
终审 章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