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24年11月27日人民公安报第2版
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导员刘海滨率队来到鹿寨镇居民苏女士家中,询问其被盗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已经领回、对公安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等。“民警快速破案,还上门向我说明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我感到踏实、感动又暖心。”苏女士说。这是鹿寨县公安局创新新型警民关系、推行民警“向您反馈”执法制度的一幕。
今年8月,鹿寨县公安局推出民警“向您反馈”执法制度,发布十项规定,重点针对涉伤、涉诈、涉经济及民生类等刑事案件的侦办情况,通过民警上门走访、将当事人请进警营等方式,当面向当事人通报,耐心告知工作进展、实际困难和下一步措施。
据介绍,鹿寨县公安局推行的民警“向您反馈”执法制度有别于一般的程序性告知,核心在于主动告知、当面告知、实质告知。在反馈范围上,更强调全数性反馈,而不是选择性反馈;在反馈对象上,主要是行政、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投诉人、公安事项申请人;在反馈内容上,更强调实效性反馈,而不是例行性反馈;在反馈形式上,更强调多元性反馈,而不是单一性反馈,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在反馈时机上,更强调主动性反馈,而不是被动性反馈。对于追赃挽损、查缉犯罪与被害人预期差距较大等情况,警方还会适时增加反馈次数;对于情节严重、案损较大等情况,落实提级反馈,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认可。
“建立民警‘向您反馈’执法制度,就是通过警与民面对面深度沟通,加强警民互动,让更多案件当事人理解、支持公安工作,是构建新型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鹿寨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军介绍,及时规范开展“向您反馈”,让警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快侦快破及时挽损,同时也增进了警民间的相互理解。自推行民警“向您反馈”执法制度以来,截至11月25日,鹿寨县公安局已向80多起案件的相关当事人反馈案件情况。
来源: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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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鹿寨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等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1、鹿寨县公安局:110
2、鹿寨县检察院:0772-6811730
3、鹿寨县人民法院:0772-682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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