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10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区共划定1892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自治区和各盟市根据管控单元特征制定了异化、单元化的准入清单,提出准入要求总计超过1万条,成为优化生产力布局的绿色标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12条《实施意见》推动完善我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协同推进、顺利实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在划定的1892个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957个、重点管控单元843个、一般管控单元92个,按照“一单元、一策略”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自2022年内蒙古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以来,面向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成果展示、查询、智能研判等功能,为全区各地各部门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工作推进提供决策参考。截至目前,数据平台已完成智能研判分析11000多次,导出研判报告9000多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赵世德 《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先进绿色高载能产业向低碳零碳园区转移布局,加强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撑性电源及外送通道建设,引导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科学有序布局等举措,推动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协同发展。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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