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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老陈。
罪恶之花,终究是在冬至前就凋零了。
十二月的寒风愈发凛冽,李建平的生命之旅终于走到了尽头。12月17日,法院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在走向终点前,他与亲属短暂相见,但显然不包括他的儿子。
李建平(1960年5月-2024年12月17日), [8]男,汉族,河北霸州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据报道,李建平将大部分赃款转移到了国外,这些钱目前无法完全追回。他的儿子李涛得到了这些巨额资金,宁愿见父亲走向死刑,也不愿退还这些不义之财。
表面上看,这是儿子的选择,实际上,这其实是李建平的选择。
从年轻时的朝气蓬勃到老年的满头白发,面对死亡的临近,不知他如何面对自己一生的荒谬与愚行。最终,李建平的命运由他自己一手造成,他的死亡无可避免,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无法抑制的贪婪。
他涉及的贪污、挪用、诈骗金额高达30亿,这种胆量令人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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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刑法,老陈猜测李建平的死刑可能是通过注射执行的,虽然有些人更希望通过枪决来彻底清除这种污染。
在当前的反腐氛围中,涉案金额普遍高达数亿,远超一般人的想象。
尽管法律的制裁越来越严厉,惩罚措施越来越严格,却依然阻止不了一些人的胆大妄为。
许多人质疑,可能是因为惩处的力度还不够,认为应当对腐败分子施以更严厉的刑罚以形成震慑。
然而,也有人持悲观态度,认为简单的杀戮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历史已多次证明这一点。
如果仅仅依靠杀戮能够根治腐败,那么人类历史上的血流成河将无法避免。就职务而言,李建平并非高位官员,仅是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但他所拥有的权力却极为庞大。
除了贪污问题,李建平还有更为严重的行为,如违规安排862人进入经开区工作,其中一次性最多达到324人,这些人每年对公共资源的消耗和浪费更是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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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大实话,处决李建平虽可平民愤,却未必能正纲纪。
仅仅通过处决能解决根本问题吗?要明白,贪婪永远害怕的不是武力,而是监督。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监督,任何人置于李建平的位置,时间久了也可能难以抵挡诱惑。仅仅将权力“关进笼子”,并不能保证真正的监督和制衡。以李建平为例,公款几乎成了他的私有财产,随意挥霍,这是极不正常的行为。
李建平的行为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在更高层级的保护和默许下进行的。有句话说得好,权力只对其来源负责。
实际上,李建平之所以能肆无忌惮到这种程度,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个人胆大,而是因为有高层的支持和授权。
如果没有这样的背景,一个区级党委书记怎能有机会追求数十亿的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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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财富的分配本质上是权力的分配。
掌握权力顶端的个体或集体,自然掌握了切分社会财富的主动权,这解释了为何贪腐现象屡禁不绝。在权力结构中居高位者,无法拒绝巨大的财富诱惑,因为资源的分配权就在他们手中。
虽然法律可以通过处罚和监禁来制裁违法行为,但这并非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根治社会问题,更关键的是改革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治理土壤,让权力行使更加透明和受监督,让权力成为服务公共利益的工具,而非个人利益的工具。
翻译成人话就是,要让老百姓说话,要能接受得了批评;借用伟人的话,就是: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为人民服务》(一九四四年九月八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零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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