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始于1941年创办的湖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经过8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有14个教学学院,53个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入选省政府特殊津贴、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湖南省杰青”等省级高层次人才百余人次。现有4个“十四五”省级应用特色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2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科技创新创业团队、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中心)和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24个省级自科类、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曾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科成果奖等诸多荣誉。
学校坐落在中国二十强幸福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的零陵区。永州市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一本读不完的书”。永州市交通便捷,全市已初步构建由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组成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浓厚,工作生活条件好。校园内体育文化设施齐全,面向职工和家属开放。学校免费提供网络、物业管理、工作日午餐。幼儿园、共建实验小学和中学师资雄厚、环境设施优良。学校设有教师发展中心,为教师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服务。
目前,学校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阔步前行,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盟。
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能引领学科团队完成重大科学研究项目,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创新团队的高级专家学者,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国家“QR计划”长期项目获得者、“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CJ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一等奖前二名或者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在Nature、Science、Cell等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者唯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者。
年龄一般在50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2.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人选(如省芙蓉人才工程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
3.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负责人。
4.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6.近五年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7.具有其他证明符合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年龄一般在45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负责人。
2.省级人才工程人选(如省121人才工程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
3.近五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1篇,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5.近五年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6.具有其他证明符合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年龄一般在45岁及以下(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优秀博士分A、B、C三个等次,其中A、B两个等次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除A、B等次以外,其他的为C等次。
1.A等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也统计在内)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二区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科在CS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具有其他证明符合优秀博士A等次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2.B等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个人(排名第一)创作作品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也统计在内)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二区学术论文1篇,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具有其他证明符合优秀博士B等次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年龄一般在50岁及以下,大中型企业或新技术新兴产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水平技能型人才。
由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领衔,3名以上学科相近的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学科团队。
通讯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521办公室(邮编:425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