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产品以其声、色、光、形、雾等多姿多彩、动态效果,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是逢年过节的大众娱乐消费品,春节临近,又是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
为全县广大消费者安全购买使用烟花爆竹产品,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彭水自治县消委会温馨提示如下: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对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专营,消费者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户购买。
烟花爆竹产品按危险性大小分A、B、C、D四个等级,A、B级产品药量大、危险性较大,对燃放的技术要求高,必须由取得焰火燃放资质的人员燃放。消费者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小的C、D级产品。
应选择产品整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产品外型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及有效期、警示语、燃放说明、注意事项、防伪标签等等。
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火线,安全引火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燃烧速度稍慢)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不正确的燃放容易导致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因此在合理选购相应的产品之后,应当按照《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警示说明》正确燃放,以免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为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的,严格按规定要求燃放。
严禁将烟花爆竹带上公共交通工具运输,个人应适量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家中尽量不要储存烟花爆竹。过期或废弃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性和易爆炸性、处置不当会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放入专用垃圾箱或拨打110或119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如发现涉嫌假冒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