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
不少小伙伴都想在这个节日
过一把「烟花瘾」
但是,大家注意啦!
烟花爆竹
是不能私自售卖、非法储存的!
那么,
珠海今年有哪些
合法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点?
赶紧来看看👇
2025年珠海市烟花爆竹
经营(批发)许可基本情况表
▲备注:以上数据更新至2025年1月15日。
春节期间
珠海哪里可以放烟花?
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
及规划经营(零售)布点的通告
为加强金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金湾区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及规划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
禁止燃放区范围
(一)三灶镇:航空新城区域(双湖路以东,珠海大道以南,金湾路以西,中心河以北),金海岸大道两侧各外扩1公里内范围,定家湾工业园片区,珠海机场片区。
(二)红旗镇:湖心路-金湾互通立交-机场东路以西,成行路-藤山路以南,双湖路以东,中心河以北区域;双湖路以西,藤山二路以南,红旗路以东,珠海大道以北区域;珠海大道以南,双湖路以西,农垦路以东,金铭东路以北区域;大林山、小林山周边区域。
(三)南水镇(不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无禁燃区。
(四)平沙镇(不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平塘路以西,庆平路以北-升平大道以北,长安路以东,平沙三路-平沙二路以南。
(五)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
(七)其他不宜或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相关规定,在非禁止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具体品种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有关事项
(一)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三)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燃放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在禁止燃放区内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756-7263110
(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110(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温馨提示:
请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务必到正规合法的
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
同时要到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如发现有违法出售
或存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请拨打0756-12345热线进行举报。
来源:珠海特区报、珠海金湾
执行监制:丛晓辉 苏栋
编辑: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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