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成员走访了38所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与校方领导、德育主任及教师、学生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具体实施情况,重点关注了师生对于毒品特别是涉依托咪酯等麻精药品的认知程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予以一一反馈并作出具体指导性意见,强调各示范学校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优化禁毒教育内容,打造富有学校特色的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品牌,紧跟毒情变化趋势,加强对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特征及其危害性的宣传普及,让每一名学生都成长为抵制毒品的坚实守护者。(记者张英 通讯员陈永辉)
海南 省一中院多措并举强制执行,一被执行人被拘留次日主动还钱
近日,省一中院顺利执结一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某公司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一审诉讼业务。某律师事务所在完成该公司委托的相关诉讼业务后,该公司并未依约付款。某律师事务所向海南省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经仲裁院裁决,琼中某公司支付律师服务费2万元、仲裁费2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琼中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某律师事务所遂向省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同时向被执行人琼中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以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钱缴纳为由拒绝履行,也未申报财产情况。后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求法院采摘被执行人名下的槟榔。该院经现场执行,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自称承包人)达成自行采摘槟榔的意见用于偿还本案债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及孙某的表述,申请执行人共采摘的槟榔价值1.1万元左右。申请执行人后续采摘时,现场人员及案外人均不配合采摘,双方产生争议。
12月10日,省一中院再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双方无法达成执行和解,执行法官从法情理多方面劝说孙某,但孙某仍不为所动,经法院多次通知后仍拒不履行。为切实保障胜诉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经报请批准,省一中院依法作出对孙某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并将其送至当地拘留所。此时,孙某一改往日顽固态度,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并于次日向法院一次性付清了该案剩余未执行到位款项。(记者肖瀚 通讯员杨晓玲 张明丽)
琼中 一女子结婚不久2次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帮男方要回2万元彩礼
12月12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调处一起涉彩礼问题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据了解,张某与梁某于2023年4月2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不久,张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梁某答辩称双方没有感情破裂,如法院判决离婚,张某应退还梁某为结婚所付的彩礼5万余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张某愿意给梁某一次改正的机会,遂撤回起诉。
2024年12月,张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收到案件后,法官查阅卷宗、仔细分析案情,考虑到原告是第二次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经第一次调解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离婚,遂决定“以调为抓手,避免激化矛盾”,于是先电话联系被告了解被告的想法与调解意愿。电话里,被告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退回彩礼。
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想法,针对双方争议的彩礼返还情形进行释法明理。双方打开了心结,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场退还彩礼2万元,被告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唐伟雄)
澄迈 警方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及时追回58万元涉诈资金
近日,澄迈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为受害人追回涉诈资金58万元。
近日,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分局接到梁某报案,称其被人以关闭抖音会员诈骗。接报后,老城分局立即开展接警止付工作,并将相关警情及涉案账户信息上报县局反诈中心。澄迈反诈中心立即开展同步上案和追赃挽损工作,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转账银行账户立即逐一开展资金研判,并发现被害人12月4日14时被转走的其中一笔50万元的资金通过层层转移后进入黑龙江工商银行某专属理财账户。
因案情紧急,澄迈反诈中心迅速上报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获取支持。在国家反诈中心、省厅刑警总队、中国工商银行总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该局反诈中心民警及时落实相关账户止付工作,并联合县农业银行共同研判出该笔被骗资金仍在嫌疑人高某的银行账户内,第一时间将该笔资金止付拦截。同时,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以快制快开展区域协作打击,在案发3小时内,协调河南警方协助民警将嫌疑人高某抓获,老城分局成功将被骗的50万元返还给受害人。
澄迈反诈中心根据国家反诈中心、省厅刑警总队提供的线索,连夜研判,抽丝剥茧,不断追查几十个账户资金流向后,沟通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再次成功止付8万元涉诈资金。目前,在国家反诈中心和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指导下,澄迈反诈中心联合老城分局已帮助被害人止损58万元。(记者王季)
东方 一男子冒充“地主”诈骗8万元获刑3年
得知农场有地要出租,东方市51岁的男子符某运在利益面前竟打起他人土地的主意,冒充土地主人,骗取8万元押金。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符某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1月份,符某运听文某称东方市红泉农场13队的吴某要出租土地,便让文某去找吴某商谈租地事宜,其再负责找老板承包该地。文某一直未能与吴某谈拢租地事宜,符某运在明知该地还没有达成租赁意向的情况下,找到被害人雷某等3人,谎称该地是其土地,以每亩每年1150元的价格出租给雷某等3人,共收取雷某等3人支付的押金8万元。
在明知无法取得该土地的情况下,符某运与雷某等3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至2024年3月18日前后,雷某见该地已经有人进场施工,发觉受骗便向符某运求证。符某运仍继续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信任,拒不归还押金。雷某等人于3月18日报案。
东方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某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记者陈敏)
文昌 一男子酒后谎报“杀人”警情被行拘
近日,文昌市一名违法行为人因为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文昌市公安局龙楼中心派出所接到男子林某报警,称其在文昌市龙楼镇某处杀人。当时接到警情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调查处置,并在该地点找到处于醉酒状态的报警人林某。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民警确认并未发生林某所报情况,遂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来源:法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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