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版/护士版都有!国家卫健委发布这一类技术资格考核标准

健康   2025-02-01 18:30   河北  

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优化,高龄孕产妇和经产妇比例明显升高,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和并发症的风险显著增加,对助产人员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1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并随文发布了《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医师版)》《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护士版)》《助产基本技术》《助产技术服务基本设备配备标准》等附件

助产技术是指协助、保护孕产妇完成分娩的医疗技术服务,包括正常分娩助产、手术助产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的处理等。助产技术配置应当在保证服务可及性的基础上,确保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包括医师版、护士版两个版本,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资格要求、基本素质要求、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要求、基本技能要求等4个方面。

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和护士共同承担着安全助产的重要职责,但在具体职责任务方面略有差别。

产科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助产技术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执业资质的护士,取得助产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后可独立实施正常经阴道分娩助产、必要的会阴侧切助产与缝合术,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妇产科医师指导下可实施与其能力水平相适应的其他助产技术,具体范围由助产机构根据本机构实际和相关人员能力条件确定。

《通知》强调,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尊重生命,坚持安全优先;重视医学心理及伦理问题,尊重孕产妇的文化、信仰和隐私,关爱孕产妇;具有与其他医务人员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能力。

《通知》要求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掌握孕产期保健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妊娠、妊娠期常见并发症与合并症、产程中危急重症早期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等相关知识技能,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同时,《通知》要求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掌握分娩镇痛、指导母乳喂养和产后生殖健康的知识技能,促进温馨舒适分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孕产妇管理、妊娠期常见并发症与合并症识别处理提出重点要求,引导助产人员对照标准加强自我学习和能力提升。

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
(医师版)

一、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具有与实施助产技术相适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 
(三)在医疗机构妇产科工作满一年,其中在产房工作不少于三个月。 

二、基本素质要求:
(一)具有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
(二)尊重生命,坚持安全优先。
(三)重视医学心理及伦理问题,尊重孕产妇的文化、信仰和隐私,关爱孕产妇。 
(四)具有与其他医务人员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能力。
(五)具有自主学习和更新知识的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七)具有运用循证医学原理指导临床决策的能力。

三、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要求:

(一)掌握妇产科基础医学理论及知识。
(二)掌握孕产期保健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知识。
(三)掌握高危妊娠的范畴及有效转诊的原则。
(四)掌握妊娠期常见并发症与合并症的临床表现、识别要点及处理原则。 
(五)掌握有关正常分娩的理论及知识。
(六)掌握阴道分娩助产的理论及知识。
(七)掌握异常分娩和剖宫产医学指征的理论及知识。
(八)掌握产时并发症识别和处理的相关理论及知识。
(九)掌握产程中危急重症早期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的相关知识。(十)掌握产科常用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及用药注意事项。
(十一)掌握孕产期常用实验室检查的临床意义。
(十二)掌握分娩镇痛的理论及知识。
(十三)掌握孕产期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
(十四)掌握新生儿特点及常见异常情况处理的相关知识。 
(十五)掌握产后常见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十六)掌握促进母乳喂养相关理论及知识。
(十七)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等疾病母婴传播的知识。 
(十八)掌握产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的相关知识。
(十九)掌握国家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要求。 

四、基本技能要求:
(一)具有与孕产妇、家属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二)具有全面、系统、正确采集病例信息,规范书写产科医疗文书的能力。 
(三)具有产科相关的专科体检及基本操作技能。
(四)具有产科常用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能力。
(五)具有评估孕产妇营养及胎儿发育状况,提供营养指导与咨询的能力。 
(六)具有评估胎儿宫内状况、判读胎心监护图形及进行新生儿复苏的能力。 
(七)具有监测产程进展及处理正常产程的能力。
(八)具有阴道分娩助产相关技能。
(九)具有识别及处理产时常见并发症的能力。
(十)具有识别及处理产后常见并发症的能力。
(十一)具有识别及初步处理产科危急重症的能力。
(十二)具有使用适宜方法减轻分娩疼痛的能力。
(十三)具有常规处理新生儿、判断及处理高危新生儿的能力。 
(十四)具有指导母乳喂养和产后生殖健康的能力。
(十五)具有预防产科院内交叉感染和进行职业防护的能力。 
(十六)具有在诊疗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身份核查的能力。

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
(护士版)

一、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二)在医疗机构产房工作满一年。其中,助产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资格考核,不受此时间限制。

二、基本素质要求:

(一)具有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
(二)尊重生命,坚持安全优先。
(三)重视医学心理及伦理问题,尊重孕产妇的文化、信仰和隐私,关爱孕产妇。 
(四)具有与其他医务人员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能力。
(五)具有自主学习和更新知识的能力。
(六)具有一定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七)具有运用循证医学原理指导临床实践的意识。

三、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要求:

(一)掌握产科基础医学理论及知识。
(二)熟悉孕产期保健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知识。
(三)掌握妊娠期常见并发症与合并症的临床表现、识别要点及处理原则。 
(四)掌握有关正常分娩的理论及知识。 
(五)掌握阴道分娩助产的理论及知识。
(六)熟悉异常产程识别。
(七)掌握产时并发症识别和处理的相关理论及知识。
(八)掌握产程中危急重症早期识别紧急处理及转诊的相关知识。
(九)熟悉产科常用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及用药注意事项。 
(十)了解孕产期常用实验室检查的临床意义。
(十一)熟悉分娩镇痛的理论及知识。
(十二)掌握孕产期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
(十三)熟悉新生儿特点及常见异常情况处理的相关知识。 
(十四)熟悉产褥期保健知识。
(十五)熟悉产后常见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其处理原则。 
(十六)掌握促进母乳喂养相关理论及知识。
(十七)熟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等疾病母婴传播的知识。 
(十八)熟悉产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的相关知识。
(十九)掌握国家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要求。 

四、基本技能要求:

(一)具有与孕产妇、家属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二)具有全面、系统、正确采集病例信息,规范书写产科护理文书的能力。 
(三)具有产科相关的专科体检及基本操作技能。
(四)具有产科常用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的基本能力。
(五)具有评估孕产妇营养及胎儿发育状况,提供营养指导与咨询的基本能力。 
(六)具有评估胎儿宫内状况及判读胎心监护图形的基本能力,具有进行新生儿复苏的能力。
(七)具有监测产程进展的能力。
(八)具有正常阴道分娩助产相关技能。
(九)具有识别及处理产时常见并发症的基本能力。
(十)具有识别并协助医师处理产后常见并发症的能力。
(十一)具有识别及协助医师处理产时、产后危急重症的能力。 
(十二)具有使用适宜方法减轻分娩疼痛的能力。
(十三)具有常规处理正常新生儿,识别、判断及初步处理高危新生儿的基本能力。
(十四)具有指导母乳喂养的能力。
(十五)具有为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生殖健康宣教的基本能力。 
(十六)具有预防产科院内交叉感染和进行职业防护的能力。 
(十七)具有在诊疗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身份核查的能力。

图文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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