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一、 拍卖标的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1-6层(建筑面积17472.38平方米)、2-3号-1-2层(建筑面积3142.86平方米)房屋建筑。
二、评估总价:151755552元。
起拍价:84983109.12元、保证金:16990000元、增价幅度:420000元。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该建筑为无证建筑,1号楼有改建、扩建、增建情况,土地出让年限为30年,截止日期至2026年12月2日止。5号楼为划拨土地,该建筑仅有工程许可证(含地下工程),两楼的地下建筑物相通连,无法区分连通点。目前有占有使用情况。标的物位于历史文化遗产“一宫两陵”清昭陵建设控制地带,有拆除风险。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允许在清昭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改扩建建设工程。实际详情详见评估报告书或实际勘察。
2、该房屋建筑是否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税、费等欠税、费及现存、潜在的实物上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亦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3、房屋建筑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该房屋建筑以现状进行拍卖。该房屋建筑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建筑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屋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该房屋建筑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房屋建筑实际情况以竞买人现场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房屋建筑现状的认可,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房屋建筑的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不符,该房屋建筑面积差异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4、因该宗房屋建筑及土地使用权涉及规划审批不完备及处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等实际情况,目前无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如买受人拟办理相关手续应自行向有权机构咨询,由相关有权机构决定是否办理及如何办理。如房屋建筑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5、由于土地性质原因,标的物土地使用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金额及流程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调查结果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8、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因案外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导致案件进入执行异议程序,依照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涉及的所有执行程序中止,会导致拍卖中止、暂时不能交付标的物、暂时无法过户等相关后果,亦可能发生执行回转。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据了解,这是该标的物的第二次拍卖,此前一拍的起拍价为106228886.4元,已流拍。
沈阳宾馆位于世界文化遗产沈阳北陵公园东侧,建于1972年,于2005年重建,是一座花园式宾馆,隶属于沈阳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拥有独特的花园美景、温馨的入住环境、豪华的宴会厅、专业的服务队伍。
目前沈阳宾馆的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来源:话沈阳 综合阿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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