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酿事故,以身试法付代价!

政务   2024-10-29 21:18   四川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但总有部分驾驶人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殊不知

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

还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有甚者

竟然还无证驾驶

9月25日10时40分许,陈某兵驾驶川Q0T***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宜宾市南溪区留裴路2km+200m处时,摔倒后滑至对向车道,与李某驾驶的川Q46***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依法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陈某兵涉嫌醉驾,随后提取血样送检,陈某兵送检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浓度为135.7mg/100ml。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溪区交管大队依法认定:陈某兵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雨天行经弯道路段时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依法移送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宜宾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不可取,酒驾醉驾更危险;别拿生命当儿戏,安全出行记心间。

来 源:宜宾公安交警

编 辑:罗立宏

初 审:罗天

审核发布:梁一航

高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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