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前来接待3名乘客,驾驶员神色慌张,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
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郑某某进行询问了解,经核查,该车辆运载3名未通过网络预约平台下单的乘客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到崖城,驾驶员郑某存在违反规定线下招揽乘客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驾驶员郑某立即停止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总 编:张 哲 斌
审 核:夏 磊
编 辑:唐 卓
设 计:陈 昕 彤
来 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郑湘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