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关于非法彩票举报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举报奖励范围与标准
2.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第三章 举报奖励程序与途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在举报奖励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总 编:张 哲 斌
审 核:简 胤 清
设 计:王 川 浩
来 源: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