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副手的《乡下人的悲歌》:一曲保守派的赞歌

教育   2024-07-17 07:04   澳大利亚  

本文长度:8900余字,由莫里奥里和吴衢翻译而成,莫里奥里负责第一篇卫报部分,吴衢负责第二篇雅各宾部分和全文校对。


吴衢注:J·D·万斯将成为特朗普2024年大选的竞选伙伴,即副总统候选人。此人早在2016年出版的自传著作《乡下人的悲歌》也被重新挖掘了出来。实际上,万斯当年正是因为此书一炮而红,走入大众视野,只不过彼时他还是特朗普的反对者。2017年该书在国内得到翻译出版。彼时国内刚刚“发现”“红脖子”这一群体(实际上不比美国人晚太多),因此该书就成了了解的关键。然而当时读了这本书的我基本没留下什么记忆,并不是什么严肃的社会科学讨论,倒是重新强调了可以“往上爬”的美国梦。除了作者的导师是“虎妈”之外,就记得作者要求“不能废除小额高利贷,要是废除了小额高利贷我们乡下人就没有任何出路了”。如今作者变成这样,对于我倒是不意外。


不过,仍然值得回顾下当年的一些讨论,尤其是左派给出的批评。本文翻译了两篇批判性书评,分别是发表在《卫报》上的Hari Kunzru的Hillbilly Elegy by JD Vance review – does this memoir really explain Trump’s victory?和《雅各宾》上的Bob Hutton的Hillbilly Elitism,供读者参考。


此外,这本书原名为Hillbilly Elegy,Hillbilly本推送翻译为“乡巴佬”,但是其中的“山地”意涵值得注意,这和原书的阿巴拉契亚山区有所联系;而Elegy一般翻译为“挽歌”。关于这两个翻译在《雅格宾》的书评中都有所讨论。但是由于中译本翻译为《乡下人的悲歌》,因此一旦出现书名,以中译本书名为准。

原文链接如下:

https://www.theguardian.com/books/2016/dec/07/hillbilly-elegy-by-jd-vance-review

https://jacobin.com/2016/10/hillbilly-elegy-review-jd-vance-national-review-white-working-class-appalachia/



这部回忆录真的解释了特朗普的胜利吗?
作者:Hari Kunzru
有些书可以通过阅读文本自身被理解,而另一些书则几乎不可能脱离其时代的政治文化争论去做出评价。2016年6月,就在美国大选的几个月前,一位年轻的硅谷投资经理出版了一本工整的回忆录,一跃而起成为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J·D·万斯(Vance)在俄亥俄州铁锈地带的贫寒中长大——据他描述,自己家庭是极不健全的。书中,他描述了自己如何克服重重困难,进入耶鲁大学法学院深造,并取得了丰厚的收入。这本书沿袭了“幸存者故事”(survivor story)的体裁,这种体裁在美国的自我对话/反省中占有一种特殊地位。在阶级流动性停滞不前的当下,万斯是一个统计学上的异类(一个幸存者——译者注)。他本不应该有机会离开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Middletown)。他把自己的成功归功于运气、性格和被称为“姆妈(Mamw)”的祖母带给他的相对稳定的生活。
“姆妈”和“阿爹(Papaw,即祖父)”是18世纪和19世纪定居于肯塔基州东部山区的白人后裔。在大萧条期间,许多来自阿巴拉契亚地区的移民走出山区,涌入北方的工厂。万斯家族则居于其后,作为第二波战后移民潮的一部分来到了米德尔敦,一座围绕着一家巨大的钢铁厂发展起来的小镇。阿爹(尽管是个暴力的酒鬼)在美国轧钢公司(American Rolling Mill Company)工作期间过得还不错。然而,随着重工业向东亚转移,这家公司和依赖它的小镇都遭遇了严重衰退。随着万斯逐渐成长,公司承办的社交活动和丰厚的养老金也慢慢褪成遥远的记忆。
万斯自幼便没怎么见过父亲,而他的母亲则是一个行事无常又忽视孩子的家长,并且有着酗酒和药物滥用的问题。他被迫去适应“接踵而来”的继父,直到在姆妈那里找到了避风港。万斯和她一起生活,直到他决定离开米德尔敦去加入海军。在经历了伊拉克的军旅生活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本科教育后,万斯被耶鲁大学法学院录取,这才打开了跻身美国社会上层的门扉。
在书的后半部分,他列出了“我到耶鲁法学院时不知道的事情”的清单,里面包括“面试时需穿正装”和“金融是一个人们从事的行业”。他用一个小插曲来描绘自己的外来者形象——在一次重要的面试晚宴上,他因为“从未见过这种饮料”而把一杯气泡水吐了出来。他也把自己定位为一个从医学或心理意义上于自己的过去中“幸存”下来的人,这段过去让他经历了间歇性的暴力冲动和情绪隔离的发作,对他的婚姻造成了许多问题。由于不愿意去看心理医生,他自我诊断为拥有过激的“战斗或逃跑反应”(fight-or-flight),据说这是一种对他混乱且暴力童年环境的压力反应。
万斯在书中也偶尔采取了更具学术性和少些个人色彩的写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将自己的私人故事与对他“乡巴佬”族群“意外般富有凝聚力的文化”的粗略民族志结合了起来。他自称为“苏格兰-爱尔兰裔”,并特别将“大阿巴拉契亚”地区(“Greater Appalachia”)的人与“东北部的WASPS”(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s=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做了区分。这是一个非常要紧的区分,这正是一种在唐纳德·特朗普复仇主义(revanchist)身份政治中被有效动员了的“非法白人”认同(outlaw whiteness)。虽然书中没有描述万斯妻子的背景,但她有一个印地语名字乌莎(Usha),这为这种身份认同增加了一个未被有效认识的复杂面向。
万斯认为乡巴佬文化是一种有毒的文化,并真心希望其中的许多问题能得到解决。作为青少年,他曾在一家杂货店做收银员,观察邻居们的购物习惯。那些贫困的人时常常被“疯狂积压的压力”驱动,不得不购买那些冷冻即食食物;而富有的人则会有条不紊地购买新鲜农产品,并可以大量赊账。万斯写道:“我讨厌这种感觉,我的老板认为我们的人比那些用凯迪拉克拉货回家的顾客更不可信。但我克服了这种感觉: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也会有账可赊。”他对福利接受者的不满则持续了更长时间。当回想起自己的一些“食品券顾客”在利用福利系统,转售汽水换取现金,并持有如手机这样的奢侈品时,他这样写到:“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的生活感觉像是一场又一场的挣扎,而那些依赖政府施舍的人却享受着那些我只能梦寐以求的玩意”。
万斯在书中关心的是“我们的生活”,而这个“我们”正是他书籍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这本书落入了一场全国性的激烈争论中,把定义模糊的“白人工人阶级”与同样模糊的“沿海精英”对立起来,仿佛他们是美国政治舞台上的逊尼派和什叶派。评论界对特朗普获得越来越多的支持感到困惑,因为特朗普看上去显然不符合候选人的标准——他的竞选看起来更像是恶作剧,而非认真竞逐白宫的尝试。但万斯,作为一个口齿伶俐且真正来自阿巴拉契亚的人,成为了有线新闻界的常客,成为关于“另一个美国”的一种本土的、民族志的消息来源。
万斯,不出意料地,是一名共和党人。他在耶鲁大学的导师包括布什时代的演讲稿撰写人大卫·弗鲁姆(David Frum)和“虎妈”法学教授艾米·蔡(Amy Chua)。他是米斯瑞尔资本(Mithril Capital)的合伙人,与该公司的联合创始人,那位自由主义亿万富翁兼特朗普顾问的彼得·蒂尔(Peter Thiel)有着紧密合作。他的书中包含了许多耸人听闻的“白人垃圾”堕落故事,而这通常被与政府的腐败作用联系起来。“每两周我都会拿到一张小小的工资单,看到上面写着我的工资里扣除掉的联邦和州所得税。几乎同样频繁的是,我们的毒瘾邻居会买T骨牛排,那是我自己穷得买不起的。但即便如此,我却被‘山姆大叔’胁迫为那些人买单。”
正如不止一位评论员所指出的那样,万斯关于乡巴佬病理现象的故事,奇怪地让人联想到里根年代用来攻击黑人并为削弱社会安全网辩护的“福利女王”故事。他满足于通过心理学和“文化”来解释白人病态的问题,但对于结构性经济不平等却显得不那么关注。在文化方面,他写道:“我们挥霍无度,最终陷入贫困……我们的家里一团糟。我们像在看橄榄球比赛一样对彼此大喊大叫。家庭中至少有一个人吸食毒品……”在心理学方面,他说:“这里并不存在主观能动性,而只存在一种对自己的生活失去了控制的感受,以及倾向于把责任归咎于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他将自己在加入海军陆战队之前的状态称为一种“习得性无助”(“learned helplessness”)。
万斯捕捉到了美国白人内部的阶级断层,但作为对新政治格局的指南,《乡下人的悲歌》却显得不够均衡。
自特朗普获胜以来,万斯的书获得了不同的意义,至少是在某些“浴血奋战而又几近陷入迷茫”的中左翼自由派评论员中间,这些人在竞选期间曾寻求万斯的建议。在这些圈子里,突然出现了一种普遍的看法:民主党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未能充分关注白人工人阶级的担忧,而过于关注所谓的“身份政治”,即LGBTQ群体和有色人种的代表权和定义。在一篇广泛讨论的《纽约时报》文章中,马克·利拉(Mark Lilla)呼吁“后身份自由主义”(“post-identity liberalism”),这种政治立场聚焦于罗斯福著名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其中“身份”问题应“安静、敏感且适当地被处理”。对于一些评论员来说,这暗示了他们可以通过将少数族裔排到“公交车后排”的方式来安抚万斯的“我们自己人”。
对此观点有相当大的反对声音,特别是那些质疑为什么这种新的、好的“身份政治”(让我们去理解这些被剥夺的白人!)会成为治愈旧身份政治——导致了希拉里·克林顿失败——良方的人。这种“应该由精英自由派来做出一个非此即彼——白人工人阶级,还是少数族裔——的选择”的认识是荒谬而居高临下的。美国的经济困境并不会去关心种族界限:在奥巴马任期内受害的不仅仅是锈带的年长白人蓝领工人,还有在零工经济中被剥削的城市千禧一代。无论是警察暴力、环境正义,还是医疗保健的获取都与代词(身份)几乎无关。那些希望了解美国白人内部阶级断层的读者将会从万斯关于阶级流动性的叙述中获得启发,但作为对新政治格局的指南,《乡下人的悲歌》却显得如此不均衡,其对作者真实意图的模糊处理也让人感到困惑沮丧。
乡巴佬精英主义?
作者:Bob Hutton
J.D. Vance的《乡下人的悲歌:危机中的家庭与文化回忆录》(Hillbilly Elegy: A Memoir of a Family and Culture in Crisis)受到了人们的强烈推荐:《国家评论》(National Review)执行主编雷汉·萨拉姆(Reihan Salam)、硅谷富豪彼得·蒂尔(Peter Thiel,Paypal的创立者。)和“虎妈”艾米·蔡(Amy Chua)都在腰封上大加赞赏。此后,保守派媒体,包括萨拉姆的《国家评论》(万斯经常为该杂志撰稿)、《美国保守派》(the American Conservative)和《每周标杆》(the Weekly Standard)也都纷纷发表了积极的书评。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在《纽约时报》的专栏文章中盛赞《乡下人的悲歌》,认为这是一种“更好的民族主义”。
右翼的支持并不令人意外。毕竟,万斯自己就是他们的一员,而《乡下人的悲歌》则坚定地捍卫了资本主义一直以来用于赢得底层民众支持的“自力更生”的童话。
但当然,这本书并不是面向底层人民的(很少有书是写给底层人的),而是针对中上层读者的,他们很乐于见到美国白人的贫困与他们无关,也跟美国经济和社会的任何结构性问题无关,而只和穷人与生俱来的恶习有关。
白人贫民区
考虑到《国家评论》(National Review)才对农村白人下层阶级进行了攻击,万斯这本书的出版时间就显得很有意思了。凯文-威廉姆森(Kevin Williamson)在2014年对肯塔基州欧斯利县(Owsley County)贫困状况的考察——该县毗邻万斯的出生地布赖特希特县(Breathitt County),也是《乡下人的悲歌》的主要背景之一——可谓是该杂志的一种出柜,呈现了杂志对这一阶层及其所谓的自我堕落的蔑视。
在白人工人阶级涌向唐纳德-特朗普的复仇主义“悲情民族主义”(revanchist sado-nationalism)之后,该杂志突然对这个曾被欢呼为“里根派民主党人”的群体恶语相向。像杰特-希尔(Jeet Heer)这样的观察家显然将《国家评论》这种对穷白人的蔑视与他们对特朗普正在接管美国保守主义的担忧联系在了一起,他们对这一事态的发展可不太高兴。
因此,万斯被暂时征用了,他在广播台和电视台四处奔走,试图解释特朗普对像他这样的“乡巴佬 ”美国人的吸引力。不管有没有特朗普,《国家评论》的保守派都决定展示他们之前隐藏起来的对堕落白人的厌恶。
从表面上看,《悲歌》的描写与威廉姆森公开的恶毒攻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万斯同样认为,贫穷的白人受到其退步文化的束缚。读完《乡下人的悲歌》,你会发现“美国梦”是万斯最喜欢的短语之一,但他很少解释这个短语,而是让读者自己决定这个短语的含义。万斯的出版商称这本书是“从阿巴拉契亚到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几代人的旅程——两个世界不能隔得更远了”。
通过强调两个世界间的距离,万斯可以更好地推进本书的论点:他的成就来自于勤奋工作,以及 由“乡巴佬”祖父母(与他放荡不羁、滥用药物的父母形成鲜明对比)提供的相对规范的家庭环境向他灌输的传统价值观。万斯的个人经历使他能够自称“乡巴佬”,然后斥责他的乡巴佬同胞在文化和道德上的败坏。
“责怪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
“乡巴佬”(Hillbilly)是大多数美国人都熟悉的一个词,其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镀金时代。历史学家安东尼-哈金斯(Anthony Harkins)在《乡巴佬:一个美国形象的文化史》(Hillbilly: A Cultural History of an American Icon)一书中解释说,“乡巴佬”只是“几十个类似的标签之一......是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的评论家们对贫穷和工人阶级南方白人的意识形态与图像建构,北方人和南方人都用这个概念”。
诸如此类的称谓让“非农村、中产阶级、白人、美国”观众能够“想象一个浪漫化的过去,同时也让这同一群观众能够......嘲讽前现代、不文明社会的负面问题"。与此同时,农村白人“重新夺取”了这个以及其他类似的词(如红脖子、刷子猿(brush ape)、穷白人垃圾、蹩脚鬼),"作为本阶级和种族乃至自豪感的身份标志"。
哈金斯解释说,“乡巴佬”一词之所以能在多元文化时代大行其道,是因为“乡巴佬的白人身份......使这一形象成为一个看似去政治化的场域”,“[白人]制片人可以在这里描绘贫穷、无知和落后的形象,而不会引起民权倡导者以及黑人和少数族裔社区对其偏执和种族主义的抨击"。
一个多世纪以来,“乡巴佬”一词被广泛使用,但可能从未被用于非白人。它不仅用来表示白人,还暗自承认了种族内部的等级制度(不言而喻,由于拒绝布尔乔亚的行为模式,乡巴佬处于这个种族内部的最底层)。
万斯在导论中阐明了他的论点:美国白人自己无法控制的条件给他们带来了经济困难,但他们先在的“乡巴佬文化”决定了他们“用最糟糕的方式应对身处其中的糟糕环境"。
“人们缺乏主观能动性”,万斯写道,“感觉自己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愿意责怪除了自己以外的所有人”。白人,尤其是年轻的成年男性,面对经济危机的反应是暴力或药物滥用,而不是逃离“与社会隔绝”的环境,比如像万斯那样,通过一直勤奋工作、多才多艺的祖父母的支持,去耶鲁大学法学院深造。
故事沿用了霍雷肖·阿尔杰(Horatio Alger,美国小说家,其作品风格大多一致,均描述着一个贫穷的少年是如何通过其正直、努力、少许运气以及坚持不懈最终取得成功。——译者注)的模式,在歌颂“乡巴佬文化”优点的同时,也抨击了它的缺点。万斯利用了克里斯托弗·拉什(Christopher Lasch)曾称之为“忏悔式”(confessional style)的写作手法,但采取了相反的形式。拉斯奇抨击忏悔者寻求的“不是对现实的代表性片段进行客观描述,而是引诱他人给予他关注、赞誉或同情"。
与此相反,万斯不仅声称他客观地叙述了自己的传记,还声称它是白人工人阶级经历的缩影。如果有经验证据表明他的经历是例外而并非常态,他总能回到“《乡下人的悲歌》只是他个人的‘旅程’”这一立场上——这对于任何想要批评他的人来说都是一个绝妙而又令人恼火的悖论,因为他们可能会把他的论点理解为“乡巴佬”这一群体(但作者可以声称这讨论的是“他”的事情,所以可以规避这种批评。——译者注)。
万斯和他的家人称自己为乡巴佬,因为他们居住在“大阿巴拉契亚”地区(Greater Appalachia)——他借用了(但没有注明出处)科林·伍德沃德(Colin Woodard)的“十一民族”理论(“Eleven Nations”)(虽然他确实引用了小汉克·威廉姆斯(Hank Williams)的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万斯不加批判地使用 "乡巴佬 "来形容肯塔基州杰克逊市(Jackson, Kentucky)和俄亥俄州米德尔敦市(Middletown, Ohio,该城有11%的人口为黑人,基本达到全美平均水平。——译者注)的人们,并效仿伍德沃德,将研究对象的白人身份视为既定事实。他在书中很前面就说不需要讨论种族问题:“我确实希望这本书的读者能够从中领悟到阶级和家庭是如何影响穷人的,而不用通过种族棱镜来过滤他们的观点”。
这段话的前五页,万斯认定“乡巴佬文化”是当地居民“苏格兰-爱尔兰”(“Scots-Irish”)种族身份的产物,这种文化对他们来说包括了“贫穷是家族的传统”,“强烈的忠诚感”和“对家庭与国家的强烈献身精神”,并且通过仇外心理和好斗的倾向进一步发酵。万斯撇开了该地区的经济困难和磨难——更不用说印第安战争或奴隶制了——认为是这种民族性从根本上塑造了该地区。
他引用了一篇2012年的《发现》(Discover)文章来证成他那严重去历史化的对“苏格兰-爱尔兰人倾向”的描述,但他的总体看法与吉姆·韦伯(Jim Webb)的《生而战斗》(Born Fighting),还有历史学家戴维·哈克特·费舍尔(David Hackett Fischer)、福雷斯特·麦克唐纳(Forrest McDonald)和格雷迪·麦克维尼(Grady McWhiney)的著作如出一辙。后两人都担任过南方白人民族主义联盟(white nationalist League of the South)的负责人,该组织持续拥护南方白人社会的“凯尔特论”。
万斯的这一分析带有种族决定论的味道,即使在他的论述中“文化”代替了生物学。此外,他的论点也陷入了与该理论其他支持者相同的循环逻辑里。在他们为论文集《新保守主义:批判性导论》(Neo-Confederacy:A Critical Introduction》所撰写的文章中,尤安·黑格(Euan Hague)和爱德华·塞贝斯塔(Edward Sebesta)将凯尔特(或苏格兰-爱尔兰)文化描述为一堆要素,“可根据任何意图进行重新诠释和挪用”:
不符合给定的那种“凯尔特文化”的元素可以被省略,而其他元素(如暴力倾向)则可以被大肆宣扬。因此,某种特定行为(如暴力)就被视为个人践行凯尔特文化的证据,这成了“自我实现”:表现出凯尔特行为的人是凯尔特人,因为他们表现出的行为是凯尔特人的。这不仅假定了凯尔特文化是同质的,而且还暗示了人们在世界上的所作所为受制于他们的文化。
但万斯现在在硅谷工作,在那里,支持新保守主义被认为是粗鲁的,所以上面引用这种说法不太可能解释他使用韦伯、麦克唐纳和麦克维尼的原因。相反,苏格兰-爱尔兰人、乡巴佬,甚至“文化”一词都是作为一种缩写(shorthand),与探讨阿巴拉契亚具体的贫困问题相比,它们让故事变得简单得多。
毕竟,苏格兰和爱尔兰移民的子孙后代生活在美国各地;他们与其他族裔的后代通婚;他们既可能富有,也可能贫穷。然而,在肯塔基州东部,不管是什么族裔,当地人都遭受着可追溯到十九世纪的贫困。
而大阿巴拉契亚地区居民所经历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也都存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工资异常低、基础设施不存在或瘫痪的地方——如肯塔基州的杰克逊和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一样的地方——经历的问题会更为严重。

托马斯·弗兰克(Thomas Frank)将此称为“美国大部分地区的逐步阿巴拉契亚化”(gradual Appalachification):在远离万斯目前居住地旧金山——美国最绅士化的城市——的地方,工资和期望值趋于迟滞不变,但这肯定不仅限于俄亥俄河流域的美国白人。万斯对贫困的看法有着严重的种族和地域局限,这限制了他理解贫困的能力
即使他真的认为阿巴拉契亚的贫困在某种程度上是特殊的,他也没有深入研究有关这一主题的丰富学术成果。社会学家德怀特·比林斯(Dwight Billings)和凯瑟琳·布利(Kathleen Blee)对肯塔基州克莱县(Clay County, Kentucky)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其著作《通往贫困之路:阿巴拉契亚的财富与苦难的形成》(The Road to Poverty: The Making of Wealth and Hardship in Appalachia)表明,精英家庭主导了当地的工业和政治,为内战前长期的低工资经济奠定了基础。
同样,历史学家约翰·R·伯奇(John R. Burch)的《肯塔基州欧斯利县与贫困的永续》(Owsley County, Kentucky, and the Perpetuation of Poverty)一书也对威廉姆森所讽刺的同一个县做出了类似的结论(伯奇本人并不是福利国家的忠实捍卫者,他还展示了当地精英如何利用新政和“伟大社会 ”计划来达到自己的卑鄙目的)。
与《乡下人的悲歌》不同,在这两本书中,人们的具体行为——尤其是富裕白人对当地政治的掌控——解释了肯塔基州东部普遍存在的极度贫困。反过来,“乡巴佬”们是在他们无法控制的霸权和市场条件下受苦受难,而不源自祖先的律令
当然,威廉姆森和万斯都没有考虑这些作者,也许是因为这些学者认为肯塔基州东部居民最大的错误并不像万斯所说的那样沉湎于贫困,而是追随了经济精英的脚步
相反,《乡下人的悲歌》让我们回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迈克尔·哈灵顿(Michael Harrington)、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和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所推广流行的“贫困文化”理论。尤其是莫伊尼汉,他被指责其建议是基于对黑人家庭内在的种族主义成见,这些成见涉及单身母亲、遗弃儿童、吸毒和其他形式的恣意妄为,万斯在他的个人叙事中也详细描述了这些成见。
用哈金斯的话说,由于他们的白人身份,这些对氢可酮上瘾的“红脖子”形象与政治格格不入。与所有其他美国人一样,万斯的研究对象也是按照他们是作为生产力的工人来分类的。作者担心的是,他们不再是以前那样有生产力的工人了
凯文·威廉姆森(Kevin Williamson)等保守派人士可以支持万斯的论点,因为资本主义需要底层贱民。自由派可能也会感兴趣,因为他们不认为“乡巴佬”是他们的政治盟友,而且在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Knoxville, Tennessee)这样的城市,当学者搬到乡巴佬的社区时,他们也不会好好清理院子(不止一位自由派同事是这么和我说的)。
万斯的解决方案反映了他有些温和的中右派政治承诺。他建议“以一种不会把穷人隔离成小飞地的方式”管理学校代金券(以代金券代替货币来支付学费,是美国的一种社会保障形式。——译者注),这样穷人家的孩子就可以学习模仿富裕的同学。他还以乡巴佬大家庭发挥的“巨大作用”为由,建议社会服务部门放宽对寄养父母的规定,让祖父母、姑姑和叔叔可以帮助濒临绝境的孩子。"他写道:“我们国家的社会服务并不是为乡巴佬家庭打造的”。
这是一个有些古怪但相当无害的想法。但万斯从未建议肯塔基州和俄亥俄州的居民可以从更高的工资、更好的医疗保健或复兴的劳工运动中获益。
这些建议会干扰万斯写作《乡下人的悲歌》的目的。这本书主要是一部自我庆贺的作品,是文学上的胜利之旅,也是对最低限度安全网(minimalist safety net,指保守派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为“最低限度安全网”。——译者注)的辩护。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是这本书的粉丝,这一点也不奇怪。
居高临下的态度压倒了万斯对家人和家乡“疯狂的乡巴佬”的爱。他的书最终说明了资本主义及其捍卫者所需要的那种矛盾:任何勤奋工作的人都可以升到顶层,但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有更多的人留在底层。
《乡下人的悲歌》的名字起错了。哀歌是献给死者的诗歌(原文的Elegy一般翻译为“挽歌”。——译者注)。美国乡巴佬并没有死,他只是穷。这本书的名字应该叫《乡巴佬的训斥》(Hillbilly Reprimand),因为万斯并不想悼念乡巴佬——他想让乡巴佬成为一个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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