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中药饮片集中议价公告

政务   2024-09-05 18:19   宁夏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药械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中药饮片联合议价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对医疗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使用的中药饮片开展公开议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方式

集中公开议价。

    二、议价范围

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使用的中药饮片(仅为传统中药饮片,不包括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中药饮片)。

    三、议价周期

本次集中议价的采购周期为壹年(如在合同期内,遇上国家重大政策变动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议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议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信用记录。议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议价将被认定为议价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参与议价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名时间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8:00截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24年9月5日8:30--9月12日18:00(电子版PDF扫描发送至邮箱1197872562@qq.com)。

    六、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茹    18095281105


附件:附件1.中药饮片质量等级标准.pdf 

        附件2.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采购中药饮片目录.pdf 

             


                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

                    2024年9月5日




 供稿 |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

 编辑 |吴冲冲

 审核 |李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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