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青岛持续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

文摘   2024-11-23 22:10   山东  


11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助力涉外法治建设”有关情况。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于永志,青岛仲裁委员会国际贸易仲裁院院长、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美萍,青岛仲裁办仲裁一处处长高健,青岛仲裁办仲裁二处处长郭瑞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青岛仲裁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提升涉外仲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涉外仲裁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全力推动青岛涉外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涉外法治建设。下面,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立足新发展阶段,彰显涉外法治事业仲裁担当



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涉外法治的重要性愈加凸显。涉外法治建设不仅影响国家间关系和企业国际竞争力,更是全球治理秩序的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强调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仲裁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国际商事仲裁为代表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水平,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重要反映,良善的仲裁制度与国际化的仲裁机构是解决国际经贸投资争端、塑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必备要素。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角度,赋予中国仲裁机构统筹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发展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我国仲裁迎来国内国际融合发展、相互支撑的新时代,助力涉外法治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彰显其价值的核心所在。


在《仲裁法》颁布三十年来,我国仲裁实现了从起步到成熟的巨大飞跃,国际化程度持续提升,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2018年至2023年,国内仲裁机构共办理涉外、涉港澳台仲裁案件1.3万余件,案件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显示出我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持续提升。我国仲裁的制度创新与国际化发展,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服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彰显了涉外法治事业中的仲裁担当。



立足职能定位,厚积涉外仲裁服务经验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岛仲裁办紧贴中心大局,积极服务上合示范区和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两大国家战略,持续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亮点,持续提升涉外仲裁服务能力,以争议解决的专业高效、公平公正赢得境内外当事人的充分信赖,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在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中积累了诸多优秀经验。在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获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近日,山东省司法厅肯定青岛仲裁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做法,正式批复同意青岛仲裁委员会加挂“青岛国际仲裁中心”牌子,赋予打造具有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高水平涉外服务平台、积极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之重任。


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国际化规则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仲裁制度创新,修订、发布多语种仲裁规则、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国际投资仲裁规则、易货贸易业务纠纷解决规范,建成以仲裁规则为核心、专业争议解决规则为补充的规则制度体系,提升涉外市场主体选择适用规则的自由度和灵活性,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便利化争议解决需求,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仲裁委员会管理与仲裁庭独立裁决有机结合,在尊重仲裁庭、仲裁员独立裁决的基础上,加强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确保仲裁员独立公正执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稳定并满足涉外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公正性的预期。


坚持服务为先,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平台


汇聚上合组织国家各行业领域专家资源,成立上合示范区国际仲裁院。在司法部支持下,举办上合组织国家仲裁联盟筹建圆桌会议,发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仲裁服务机制建设倡议,服务国际经贸往来和“一带一路”建设。入驻青岛自贸法律会客厅,积极参与构建融合仲裁、律师、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资源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仲裁服务。发挥国际贸易仲裁院作用,举办中国企业“一对一”法律实务分享会、合规研讨会等,从企业出海法律政策、海外运营合规、外汇税务制度、争议解决路径等多个领域,为中国企业出海投资建言献策。


坚持人才保障,打造高素质涉外法治工作队伍


着力打造国际化仲裁员队伍。规范提高仲裁员选聘标准,建立完善仲裁员聘任资格审查、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选聘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仲裁员158名,目前通晓国际仲裁规则、具备涉外仲裁能力、善于处理国际经贸纠纷的仲裁员已达279名,均为各行业领域资深专家学者,可满足各类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需求。着力打造专业化仲裁秘书队伍。市场化选聘复合型人才担任仲裁秘书,建立符合仲裁行业特点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评价考核机制,对接山东大学等高校,常态化开展案例分享、研讨交流、联动培训,提升服务仲裁庭和当事人能力。与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持续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共同开展学术研讨,储备涉外法治人才后备力量。


坚持部门联动,凝聚涉外法治工作合力


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畅通保全、执行渠道,重点对接黄岛区法院,在办理涉及青岛自贸片区当事人仲裁保全、执行和司法审查等案件过程中适度提速并加大执行力度,自2020年以来,受理涉及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企业案件726件,争议标的额19.16亿元。与平度市、市北区、崂山区、胶州市、黄岛区、市南区、莱西市等基层法院建立法仲衔接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仲裁+调解+诉讼”法律服务新模式。联合胶州市法院在上合示范区成立“法正·亲和”工作室,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窗口,高效调解涉外相关案件,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贸促会等7家单位联合签署《青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合作协议》,不断提高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水平。与市商务局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对接驻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有关部门、企业,开展涉外企业服务活动和法治人才培养,提高企业应对海外风险和权益维护能力。


坚持开放合作,打造海事海商争议解决优选地


建立建强海事海商仲裁发展服务平台,创新仲裁服务涉海企业工作机制,加快打造高素质涉海涉外人才队伍,持续提升海事海商仲裁专业化水平。与青岛海事法院深度合作,建立海事案件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携手构建海事司法与仲裁协作工作格局。聚焦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汇聚专家智慧,邀请中国社科院专家,会同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专班海事法务部共同举办专题研讨会,推进海事海商制度规则创新,探索完善航运法治保障体系的思路和举措,凝聚发展共识与合力,助力加快推进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立足时代需要,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下一步,青岛仲裁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仲裁工作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实现涉外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涉外仲裁认知度和影响力


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拓展力度,打造“前端加强风险防范、中端做好纠纷化解、后端实现诚信履约”的全链条仲裁拓展服务模式,为重大国际贸易项目、重点涉外项目等领域合同签订提供更加专业的争议解决条款拟制服务,稳步提升青岛仲裁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优化涉外仲裁制度和服务供给


持续推进更加契合国际商事仲裁理念的仲裁制度规则修订完善,为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提供充分制度保障。加快建成开放包容、高效运行的青岛智慧仲裁平台,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与国际国内知名仲裁机构探索建立仲裁员互聘机制,持续提升仲裁员队伍的国际性和专业性。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的仲裁秘书队伍,提升涉外仲裁服务能力。


持续打造涉外仲裁服务亮点


探索落地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别仲裁”制度,服务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企业争议解决。加强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上合组织成员国仲裁机构交流合作,构建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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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法治时代网记者:青岛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国内和涉外仲裁案件,并被评为涉外服务十佳仲裁机构。那么近年来,青岛仲裁委员会在提升涉外商事争议解决质效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张美萍:近年来,青岛仲裁委员会持续聚焦案件管理主责主业,案件质效稳步提升,2020年以来,共受理涉外案件191件,2024年1-9月份,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涉外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0%,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海事海商、金融投资、融资租赁、知识产权等各类国际商事纠纷。涉外案件受理数量省内第一,在国内仲裁机构名列前茅。其中在2020年,受理并裁决的一起山东日照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经销合同纠纷案,裁决结果为美方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美国康涅狄格联邦地区法院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裁定承认,这一案例成为境内仲裁机构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得到国际认可的成功范例,充分彰显了青岛仲裁国际公信力。青岛仲裁委员会在聚力提升涉外争议案件质效方面做了以下努力: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供给,建立国际化规则制度体系。借鉴国际通行的最新成果,修订、发布多语种仲裁规则,引入国际通行的“仲裁地”概念,增加并规范追加当事人、紧急仲裁员和临时措施等规定;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建立仲裁员开放名册制,赋予仲裁庭更多的程序决定权,建立起更加清晰明确的拟制送达制度等。制定《国际投资仲裁规则》《国际商事调解规则》《易货贸易纠纷解决规范》等专业争议解决规则,创新与仲裁规则相衔接的配套制度体系,制定完善30余项涵盖业务办理全流程的管理服务制度。通过规则和制度创新,朝着满足“现代国际仲裁”的用户需求方向努力,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不断优化仲裁服务,提升规范化案件管理水平。聚焦“办事方便”,制定案件受理指引和服务指南,为当事人提供案件受理、调解、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提升仲裁体验。严格程序管理,优化案件流程,制定仲裁庭组成工作指引,建立规范透明的仲裁员指定工作规则,提升组庭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制定网络视频开庭程序指引,不断规范完善在线庭审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事人意愿,推行“双休日开庭”,增加每周开庭排期数量,及时高效解决纠纷。注重分析研判,积极稳妥推进重大疑难案件,打造精品涉外案例。组建涉外仲裁服务团队,发挥团队作战优势,提升涉外仲裁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仲裁监督,凝聚高质量仲裁发展合力。强化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强化内部监督,完善三级核阅、内部研讨、专家论证、重点案件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强过程把控和细节管理,推进仲裁庭在有效监督下独立运行。加强跟踪监督,推行重点企业案件回访制度,常态化开展释法明理,接受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形成仲裁服务工作闭环。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络人机制,自觉接受法院监督,确保仲裁公平公正。


Q2

凤凰网记者:请问青岛仲裁委员会在建立健全服务青岛自贸片区和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瑞:2024年以来,青岛仲裁委员会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立足青岛自贸片区和上合示范区工作实际,推动建立“仲裁+调解+诉讼”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提升“两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建设方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畅通多元解纷渠道。与胶州市、市北区、崂山区、莱西市等多家基层法院签署多元化解纠纷合作协议,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进一步畅通多元解纷渠道,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对于金融保险、建设工程、买卖合同、公司并购、涉外等民商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优先向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推荐调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仲裁、调解在内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选择。


二是融合法律服务资源。与市中级法院建立“法仲”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两区法仲联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意见》,推荐多名中外法律专家作为涉外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聚合法院、仲裁优势资源化解涉外商事纠纷。与市中级法院、法律查明机构、商事调解机构等联合签署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建立调解优先的多元解纷机制,共同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纠纷化解服务。与胶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上合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在上合示范区成立“法正·亲和”工作室,采用“仲裁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处置国际商事纠纷案件。


近日,接胶州市人民法院推送印度某公司诉上合示范区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案纠纷,青岛仲裁委员会通过指派精通国际经贸规则、能够以英文为工作语言的仲裁员组织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妥善化解了该起跨国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落实落地的典型案例。


三是建设司法支持仲裁特别工作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达成共识,秉持尊重仲裁法律制度特点、支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强化对仲裁的监督和保障,营造司法支持仲裁友好型环境。与市区两级法院建立涉两区案件保全与执行特别安排,在办理涉青岛自贸片区、涉上合示范区当事人仲裁保全、执行等案件过程中适度提速并加大执行力度。与多家法院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案例研讨、案件会商,提升诉裁衔接运行效果,推动涉外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Q3

山东商报记者:请问青岛仲裁委员会在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拓展涉外仲裁服务、提高涉外仲裁社会认知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高健:青岛仲裁委员会始终注重在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仲裁价值。青岛作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近年来不断拓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新空间,高水平开放层次能级持续提升,2023年完成进出口8760亿元,目前拥有进出口实绩外贸企业2.5万家,贸易伙伴扩大到2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青岛涉外仲裁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今年以来,青岛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青岛独特地缘优势和国家战略叠加优势,聚焦仲裁社会认知度提升,常态化开展全员仲裁法律服务拓展行动,深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上门服务模式,全面提高涉外服务保障能力,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服务合力。与市商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等领域,通过上门服务、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案例指导等方式,服务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多次组织专家面向驻上合示范区、自贸片区企业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专题培训指导,为片区企业提供精准仲裁服务;与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青岛才企综合服务集团组建“助企联合工作队”,会同各个领域专家仲裁员,走进自贸片区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项目论证、合同管理等定制化服务。 


二是强化需求导向,打造服务阵地。丰富服务拓展方式,积极搭建网络媒体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外资外贸政策举措、新闻动态、裁判观点等,扩大仲裁创新服务受众面,提升涉外仲裁社会认知度;紧扣涉外法律服务热点,组织海外合规、并购重组等专题讲座,举办“中国-奥地利仲裁法律与实务研讨会”“哈萨克斯坦经贸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合组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论坛”等国际学术会议,满足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服务需求;放大平台效应,应司法部推荐,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第四届法律服务专题展,全方位展示涉外法律服务成果,为全球服务贸易提供中国法律智慧。参加国际易货贸易博览会、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在全国性会议平台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企业中拓展涉外仲裁服务,服务企业“走出去”,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服务能级。积极推进战略合作,搭建中日韩合作交流平台,与大韩商事仲裁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日本国际纠纷解决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加强交流合作,聚力打造涉日韩法律服务高地;加入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与俄罗斯工业家和企业家联盟仲裁中心、俄罗斯现代仲裁研究院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务实交流,承办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交流研讨项目,接待上合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发展中国家新型国际贸易业态发展研修班和来自韩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仲裁领域专家学者到访,以开放汇合作之力,以开放聚创新之势,聚力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来源:青岛发布

审编:综合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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