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
11月起
我市参保人员在
全省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产生的
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随着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持续推进,自2024年11月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已可直接结算,有效减轻了孕妈们 “跑腿” 和 “垫资” 的负担,真正做到了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来源:微信公众号“毕节市医保局”
一审:张晓娅
二审:张 菊
三审:周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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