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汽车以旧换新
(一)国家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24时。
3.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的,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4.消费者参与规则: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参加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关于加大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活动期间所有涉及置换(报废)更新的车辆在整个活动期间仅可参与一次。
5.申报流程: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二)贵州省补贴。
1.活动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24时。
3.补贴标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统一按交易发票金额1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9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或二手乘用车的,统一按交易发票金额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9万元。
4.申报条件:一是旧车置换购买新车。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在贵州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是旧车置换购买二手车。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在贵州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2020年7月1日后生产的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二手乘用车。三是旧车报废购买新车。报废个人名下旧乘用车,在贵州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四是旧车报废购买二手车。报废个人名下旧乘用车,在贵州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2020年7月1日后生产的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二手乘用车。
5.消费者参与规则: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参加贵州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个人消费者,其参与置换(报废)的旧车自活动开展前在消费者名下并在活动期间内有转出并取得“二手车经销反向发票”或报废,同时在省内有购买新车的行为给予补贴。所有涉及置换(报废)更新的车辆在整个活动期间仅可参与一次,所购车辆不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和贵州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旧燃油车只能置换燃油乘用车或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旧新能源车只能置换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可置换燃油车。
6.申报流程:手机扫描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平台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或直接打开“一码贵州”以旧换新板块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
02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活动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消费者通过新车销售门店回收旧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购车交易发票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于交回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购买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补贴不超过600元。
3.申报条件: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通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建立的回收网点交回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在贵州省辖区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规定在公安交管部门上牌的给予补贴。
4.参与方式: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门店,完成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后并选购参与补贴政策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云闪付在商户聚合支付收银设备上完成购车支付,开具购车发票(发票要求备注消费者旧车车架号及旧电池编号)及保存云闪付交易截图,不限于以上材料将用于补贴申请。
5.申报流程:扫描二维码进入“贵州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提交旧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信息、云闪付交易截图购车发票等),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在完成相关手续后,补贴款项将直接划拨至消费者填报的银行卡账户。
03 家电以旧换新
1.补贴范围: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消毒柜、取暖器、饮水机、投影仪、空气净化器、冷柜、按摩椅、打印机、破壁机等17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产品购置发票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购卖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产品购置发票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3.申报流程:个人消费者通过扫描“一码贵州 便利回收”二维码,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或直接打开“一码贵州”以旧换新板块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
04 家居以旧换新
1.补贴范围:吸尘器、洗地机、音响(箱)、电烤箱(微波炉)、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洗碗机、垃圾处理器、扫地机器人、净水机、智能门锁、智能沙发、智能床等12类家居商品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购买指定的12类家居商品,按照产品购置发票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件,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单个消费者最多可补贴3件商品。
3.使用规则:消费者直接使用云闪付支付,最高立减2000元。
(三)毕节市补贴。
05 毕节加大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1.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结合毕节消费者实际需求,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支持消费者在毕节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在消费者参与国家、省级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同时,额外予以每辆汽车1000元零售、住宿或餐饮满减消费券,消费券补贴金额共计210万元,补完即止。
2.加力支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毕节市安排80万元财政资金,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家居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5%发放满减消费券补贴,补完即止。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3.推动景区景点消费品更新。毕节市安排10万元支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消费品“焕新”。支持在重点4A级以上景区、景点周边餐馆、民宿、农家乐等相关家电以旧换新、厨卫家居等局部升级改造和适老化改造,以“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补助一点”给予优惠。
06 适用商家名单
手机打开“一码贵州”以旧换新板块对应家电、家居页面上划点击线下门店清单、补贴可使用门店即可。
来源:纳雍县商务局
一审:罗 毅
二审:张 艳
三审:周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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