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电话转接服务
这是高薪“兼职”、飞来“横财”?
实际是为电诈分子
“跑分”洗钱、推广引流
“跑分”洗钱,抓!
徐庄派出所、刑侦朝城中队
东鲁派出所、刑侦城区中队
7月15日,莘县公安局东鲁派出所经多方工作,成功规劝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投案自首。
王奉派出所
7月11日,莘县公安局王奉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张某。
河店派出所
7月14日,莘县公安局河店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蔡某。
经查,蔡某将自己开设的银行账户出借他人,为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蔡某予以行政处罚。
古云派出所、刑侦樱桃园中队
经查,姚某将自己开设的银行账户出借他人,为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姚某予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7月13日,莘县公安局古云派出所联合刑侦樱桃园中队经缜密侦查,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十八里铺派出所、刑侦朝城中队
经查,田某将自己开设的银行账户出借他人,为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田某予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柿子园派出所
7月8日,莘县公安局柿子园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
朝城派出所
7月10日,莘县公安局朝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李某。
张寨派出所
7月7日,莘县公安局张寨派出所在贵州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抓获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曹某。
经查,曹某为谋取利益,组织他人将银行账户予以出借,为诈骗团伙跑分洗钱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予以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手机口”引流,抓!
燕塔派出所
经查,张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拨打指定电话,为电诈分子提供“手机口”诈骗活动引流。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18日,莘县公安局燕塔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庞某。
经查,庞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为诈骗分子拨打指定电话,为他人提供“手机口”诈骗活动引流。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庞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15日,莘县公安局燕塔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杨某。
古城派出所
妹冢派出所
7月15日,莘县公安局妹冢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秦某。
经查,秦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为诈骗分子拨打指定电话,为他人提供“手机口”诈骗活动引流。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秦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15日,莘县公安局妹冢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张某。
经查,张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拨打指定电话,为电诈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实施诈骗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8日,莘县公安局妹冢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秦某。
古云派出所
经查,刘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拨打指定电话推广引流,为电诈分子“冒充客服为延迟航班退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
俎店派出所
7月14日,莘县公安局俎店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孙某。
经查,孙某伙同陈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为诈骗分子拨打指定电话推广引流,为虚假退改机票类电信诈骗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孙某予以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
张鲁派出所
7月13日,莘县公安局张鲁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沈某。
7月8日,莘县公安局张鲁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于某。
经查,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手机、QQ等方式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引流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于某予以行政处罚。
魏庄派出所
7月13日,莘县公安局魏庄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张某。
经查,田某、李某分别通过手机、QQ等方式拨打指定电话推广引流,为电诈分子冒充“学费退款客服”、“电商退款客服”等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田某、李某予以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
柿子园派出所
7月13日,莘县公安局柿子园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赵某。
经查,赵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为诈骗分子拨打指定电话,为他人提供“手机口”诈骗活动引流,并非法获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5日,莘县公安局柿子园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
王奉派出所
7月12日,莘县公安局王奉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白某。
经查,白某在网络上寻找兼职时,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手机、QQ等方式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引流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白某予以行政处罚。
朝城派出所
7月12日,莘县公安局朝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吕某、赵某。
王庄集派出所
7月11日,莘县公安局王庄集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马某。
经查,马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拨打指定电话,为电诈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马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7日,莘县公安局王庄集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张某。
经查,张某通过QQ与电诈分子语音联系,利用他人手机卡拨打指定电话,为电诈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7月6日,莘县公安局王庄集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
徐庄派出所
7月8日,莘县公安局徐庄派出所行政处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
经查,王某通过手机、QQ等方式拨打指定电话,为电诈分子提供“手机口”诈骗活动引流。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勿“帮”勿“信”!
莫因一时之利
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
守护平安 义不容辞
来源:莘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