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含“危” 不得无证乱为

政务   2024-11-18 18:02   江苏  

危货含“危” 不得无证乱为

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应用于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用途广泛,常用于各种实验和检测中,稍有不慎,往往可能会带来巨大的财产甚至生命的损失,那么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监管,是交通运输部门的重中之重。

近期苏州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车号为苏E***3J的蓝牌轻型厢式货车停靠在路边整理货柜,打开的箱柜堆满了各种箱和桶,箱和桶上贴有标签,标签上呈现出火苗、腐蚀等危货标志,于是执法人员果断上前依法对该车执行检查,现场查出车上装有多种化学品,如:硝酸、硫酸、氢氧化钠、磷酸、乙酸乙酯和乙醇等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次运输驾驶员声称其采用的是“危货豁免运输”,“危货豁免运输”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的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道路危险货物豁免管理,具体指的是某些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过程中按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或者行业标准(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等规定中可按照普通货物进行运输。但是按照其不同的标准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豁免数量、运输车辆所属公司资质、驾驶员资质、运输线路都会有所要求。但当次运输中该车上装载的600L乙醇(酒精)明显是远超其豁免数量,车辆的资质和驾驶员的资质也完全不符合。

依法处罚

面对执法人员的专业解析,驾驶员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依法依规的处罚和整改。

重要提醒

苏州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希望各相关从业企业或者人士能依法依规合法经营,保障危险运输市场的安全,不要试图从法律中寻找漏洞。

供稿单位:高新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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