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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张梅、孙永上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撰写的《军地共促孔明灯治理行政公益诉讼实务初探》被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中国检察官》第20期经典案例采用。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对于燃放孔明灯行为对空军直升机飞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公益林、电力设施等多个方面造成的安全隐患,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共同履职,就燃放孔明灯应否纳入管控、如何管控组织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街道社区干部等各界代表出任听证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灵活运用诉前检察建议书和磋商函,发挥“人大+检察”机制功效,真正实现公益诉讼多元共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 | 研究室
编辑 | 王韦玮
审核 | 孙永上
审签 | 王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