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江法学笔记
01 湖南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在《政法论丛》2024年第5期发表论文《人工智能时代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双重使命》。
文章指出,人工智能时代,我国刑事司法改革面临确保司法规律遵循和科学技术运用的双重使命。需要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平衡侦查机关使用大数据技术与保护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坚持控辩平等,并通过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控辩双方在数据获取上的权利平衡;在审判领域,应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坚守法官中立性和决策核心地位,确保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的正确应用,同时注重算法的透明性和可解释性,并尊重被告人的选择权,合理限制人工智能辅助系统的案件适用范围。
02 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员李牧翰在《政法论丛》2024年第5期发表论文《数字经济下金融业格式合同正当性解构》。
论文指出,格式合同是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契约的基本形式。现行法对待格式条款侧重于公平价值考量,未能恰当地体现金融业格式合同的效率价值诉求。数字技术发展使金融业格式合同得以更好地实现信息效率,金融平台经营者亦需要依托格式合同构建信用机制以此降低交易成本。数字经济下金融业格式合同具备显著的效率价值。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对金融业格式合同公平价值实现提出了时代诉求。金融业格式合同因算法“偏见”引发了新的公平问题,且产生“普”而不“惠”的实际运用效果。法律应当以效率与公平相协调的方式塑造金融业格式合同的正当性。明确格式条款法律规范的理念、实现提示与说明义务转向、确立绝对无效规则/推定无效规则以及优化备案制度是法律因时与因势而进的理性选择。
03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欧福永教授,博士研究生、邵阳学院法商学院副教授范知智在《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发表论文《美国实体清单制度对我国实体影响及应对策略——基于中兴、华为、联邦快递案的实证研究》。
04 湘潭大学法学院赖早兴教授、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孙沁怡在《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发表论文《论企业数据安全合规中的行刑衔接》。
05 根据知网“网络首发”显示: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卫的论文《从政策监管到成文法规制:虚拟货币交易监管立法研究》拟发表于《河北经贸大学学报》(录用定稿)。
06 中南大学法学院郭壬癸博士的论文《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学术出版伦理的冲击与法律治理》发表于《科技与出版》2024年第9期。
07 中南大学法学院许中缘教授、博士研究生郑煌杰在《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发表论文《赋能新质生产力:数据要素资产化的法律配置》。
08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张慧副教授在《红旗文稿》2024年第17期发表论文《以完备的法治体系保障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
重磅福利
关注“法律检索”公众号,后台回复“暑期学校”即可获取首届“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课程PPT。回复“PPT”即可获得中国大学MOOC《大数据与法律检索》主讲人在深圳律协授课的PPT(六百多页干货)。
深圳律协培训课程《律师法律检索核心技能》B站地址(点击文后阅读原文即可观看)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8y4y137xu/
扫下方海报二维码即可免费学习中国大学MOOC《大数据与法律检索》第八期课程(有重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