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司法局有效推动“公职律师+专职律师”共同办结一起工伤认定案件

文摘   2024-11-26 21:02   广西  
近日,兴业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公职律师与结对的广西业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共同办结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兴业县公职律师办理众多法律援助案件的一个缩影。
梁某来自玉州区城北街道,在兴业县蒲塘镇某企业上班。去年8月,他在上班操作叉车时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经蒲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某企业均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为此,梁某的家属翁某向兴业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收到翁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兴业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研判,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遂指派广西业丰律师事务所李东军律师办理此案,并指派兴业县公安局公职律师田烈辅助办理。

“梁某的工作岗位是否需要操作叉车,其本人是否有操作资质,车辆的管理情况,现场是否有监控,是本案需要确认的事实,家属没有掌握相关证据材料,需要律师调查取证。”田烈回忆。尽管困难重重,但兴业县法律援助中心及两位援助律师仍为受援人四处奔走,一同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法律意见书。同时,田烈通过了解询问、调查取证、走访,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两位援助律师通过向兴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成立劳动关系,但某企业不服仲裁结果,分别向兴业县人民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位援助律师积极出庭应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胜诉后,两位援助律师再次向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确认工伤并获得胜诉,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兴业县目前有20名公职律师,他们拥有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据了解,指派公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是兴业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个创新举措。
“专职和公职律师联合办案,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的法律实践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公职律师具有熟悉部门业务的职业优势,是专职律师法律专长以外的有力补充,能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兴业县司法局副局长莫宗建介绍。
2019年以来,兴业县司法局和县直3家律师事务所多次联合开展了公职律师和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结对活动,通过联系互动、交流学习、能力提升,创新公职律师履职途径,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结对关系以来,“专职律师主办+公职律师辅办”法律援助案件共56件,公职律师在律所通过参与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听取有关案件讨论、阅读相关法律文书、参加庭审观摩等方式,拓展了工作视野,提升了法律实务操作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覆盖面更广、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兴业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图文:兴业县司法局

编辑:何雯雯

责编:何凌宇
审核:苏斌


兴业县融媒体中心
兴业县融媒体中心是兴业县官方媒体,依托强大媒体平台,坚持守正创新,服务群众,每天定期发布各类权威新闻资讯,传播兴业县好声音,讲好兴业县好故事,是观众获取资讯的重要媒体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