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兴业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兴业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人(消防车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
(四) 有一定专业特长者、退伍军人优先。
消防驾驶员
基本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38周岁,身高1.6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身体健康,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未发生过有责任的事故),有熟练汽车维修等专业特长或有其它灭火救援特殊技能、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日常管理: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双休日原地休息,可按比例外出(每月安排8天回家休息),每年安排10天带薪休假。
合同期限:消防员第一次合同期为二年,合同期满,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一签,其他岗位一年一签。
分配去向:根据需要分配到县本级、各乡镇队工作,主要从事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知识宣传等工作。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兴业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消防员报名表》(现场领取)、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以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兴业县石南镇登高岭消防大队(办公楼1楼兴业县消防救援服务中心)。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兴业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站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
(四)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按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试用期合格后再补检未检的项目(拟聘用后,补检项目的费用可报销)。
(五)政审
报名者须提交应聘者所在地的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对应聘者手写签字和盖章的政审意见表,加盖公章。
(六)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合格、岗位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七)本次招聘无中介机构推荐,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资待遇由县政府财政拨款,兴业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发放,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办理五险一金,每年加100元工龄工资,退役士兵参加兵龄套改考核通过,按照一年100元加工龄工资。住宿、服装、伙食按部队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咨询电话:0775-3763352。
邮箱:xybzz119@126.com
来源:兴业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覃健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