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居民,您有一份最新的告知书,请查收→

文摘   2024-08-01 17:53   内蒙古  

关于加强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告知书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整洁舒适、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稳步提升土右旗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现将市容秩序管控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禁止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和城市道路交叉口50米内等区域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门店要规范出店、跨门经营,禁止占压盲道,影响道路通行。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宣传、促销等活动,应当到属地城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禁止私自摆放宣传台、搭建舞台拱门、悬挂横幅条幅等。

三、所有户外广告、店招牌匾的设置,应当到属地城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所悬挂的门头牌匾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确保设施安全、坚固,内容健康,牌面整洁。未按备案规格、标准和许可内容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店招牌匾,将依法处罚或拆除。

四、临街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如:涉及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结构和墙体颜色,应当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临街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应符合城市规划、容貌标准、公共安全要求和房屋质量安全要求,不得擅自变动房屋的墙面、支撑等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不得改变建筑物原建筑风格,应当与同幢建筑物装饰的外形、色彩相协调。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倾倒和在运输过程中抛冒滴漏。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必须经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照规定路线进行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堆放,或者排放至雨(污)水管道、沟渠等设施,餐厨垃圾需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临街扯绳、立杆或在树上晾晒衣物、车垫等杂物;禁止私自搭建棚亭、乱摆乱放落地广告牌等;禁止在公用停车泊位内私设地锁、摆放禁停牌或障碍物等;禁止在城区公共设施、墙体、路灯杆等处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

八、任何饲养单位或个人禁止家畜家禽进入城区妨碍公共交通、损坏城市公共设施、破坏绿地及绿化设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旗城管将依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告知

土默特右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8月1日

编辑:吕慧茹

审核:李   晶

监制:胡春燕

文明土右旗
及时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公布近期敕勒川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和成果;宣传和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经验和先进模范人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