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东胜区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胜都聚才 胜请您来”工作岗位的通知

政务   2024-11-20 17:11   内蒙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团委、团市委相关工作部署,特开展2024年东胜区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胜都聚才 胜请您来”,现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企业广泛征集实习实践岗位。


  一  岗位内容

1.政务实习。组织大学生深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策宣传解读、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习。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大学生参与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牧专业学生到合作社、乡镇企业等实习锻炼,鼓励地方国企、民企、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企业等积极提供岗位,吸纳大学生实习。

3.职场体验活动。组织大学生开展企业参观、访问交流、高管分享、模拟面试等职场体验活动。


  二  实习对象

高校在读大学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为重点对象)


  三  实习时间

1.岗位征集阶段:即日起至12月30日。

2.报到上岗阶段:2024年11月起,具体时间需实习单位与学生对接确定,原则上参加实习的在校大学生实习时间不少于30天,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实习时间不少于60天。


  四  实习补贴

实习期间,根据学历和学校不同,将给予不同标准的生活补贴。具体如下:

(1)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海外知名高校在读本科生每月1000元。

(2)在读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

(3)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

注: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公布最新批次为准,海外知名高校指QS排名为前200名高校,以当年实际排名为准。


  五  接收单位相关要求

1.建立大学生实习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落实好实习学生的岗位、意外保险、食宿等安排,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做好服务管理。(实习生意外保险必须购买,食宿等可根据接收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2.实习结束后,实习证明由“内蒙古青年就业服务平台”后台统一生成,经实习单位、派出高校盖章后生效。


  六  其他事项

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用人需求,设置实习实践岗位,直接登录“内蒙古青年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实习岗位录入发布,具体录入流程请查看《用人单位操作手册》(附件1),并将《东胜区岗位征集单位信息表》(附件2)及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477—8380520

电子邮箱:dsqgnm@163.com

附件1:用人单位操作手册.docx
附件2:东胜区岗位征集单位信息表.xlsx

来源:青春东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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