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分不清的看过来!(查询限高限消 失信人名单)

文摘   2024-12-21 13:47   天津  

“限制高消费”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北京星信


“限制高消费”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虽然它们都是为了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但具体的对象、条件、内容和期限等方面存在差异。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解释:

· 概念区别 ·


PART.1






  - 限制高消费:是指限制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人员在生活或经营中非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是指将被执行人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信用惩戒。

·对象区别·


PART.2


  - 限制高消费:包括被执行人本人,以及被执行人为单位时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仅限被执行人本人。

·条件区别·


PART.3

  - 限制高消费: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并具有其他六项情形之一,如违反限制消费令、抗拒或规避执行等。

· 内容区别 ·


PART.4

  - 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级列车座位、住宿星级以上宾馆等九项消费行为。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除了上述消费行为外,还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期限区别·


PART.5

  - 限制高消费:原则上要一直限制到被执行人的义务履行完毕。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一般为两年,可以依法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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