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街道人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1-20 20:40   广东  


全街道人民群众、生产经营单位:

岁末年初,全街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趋于频繁,企业加班加点赶进度、抢工期,叠加秋冬季风干物燥等气象因素影响,历来是事故易发的高风险时期。在此诚挚提醒您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安全责任要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要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危险作业要严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充分辨识,认真做好风险分析并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到实处。

三、消防安全要谨记。超市、旅馆、商业综合体及餐馆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违规住人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保持安全出口畅通。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承租人等要主动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严禁消防通道堵塞、严禁房间逃生窗锁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交通法规要遵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根据出行佩戴好相应安全装备;了解沿途天气路况,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确保车辆安全和自身安全,切勿酒后、分心、疲劳驾驶;遇交通拥堵要听从指挥,不加塞抢行、不占用应急车道;乘坐客车出行,要在客运站点乘坐合法客运车辆,不要乘坐拼团“黑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五、森林防火要牢记。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需要广大群众共同守护,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六、用火用电用气要注意。冬季寒冷干燥,油、纸、布等可燃物远离炉灶等火源,同时要定期对抽油烟机、燃气灶具进行油渍清理,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让电器带“病”工作,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不要在密闭房间内烧炭烧煤取暖和使用燃气热水器,谨防一氧化碳中毒;不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燃气时,注意通风换气,避免中毒或引起火灾;离家外出前,必须检查燃气阀门和电器电源是否关好。


安全是幸福的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全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为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衷心祝愿企业安全发展、人民平安幸福!


东区街道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东区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尧婕、禹媚、神韵

责编:黄梓珊

执行总编辑:陈丽芳

总编辑:佘航

素材来源:东区街道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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