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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
大幅放宽啦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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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①旧车要求:有牌及无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
②新车要求:在我市合法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且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以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新电动自行车。
③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消费者向商家交付并委托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要求新车的,备齐相关凭证就可通过“建行生活”活动平台申领补贴。具体如下:
①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
②上传旧车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详见附件1)、旧车回收证明(由具备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名单详见附件2);
③上传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
①关于旧车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只需上传其中一种凭证。
②已登记上牌的旧车需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③购买的新车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并发放补贴。
④不强制要求在参与活动商家购新车,在我市合法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购买即可,备齐相关凭证就可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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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尧婕、禹媚、神韵
责编:黄梓珊
执行总编辑:陈丽芳
总编辑:佘航
素材来源:中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