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由“汕尾市南告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更名变更而成,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由汕尾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汕尾市水务集团将依托水务产业核心,立足市区,面向汕尾各县(市、区),具体统筹授权范围的中心区域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修复、水利规划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是我市授权范围内水务建设的承担者、水务建设资金的投放者、水务建设项目的经营者。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附件1《2025年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国有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4.近2年来在我省国有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5.已被我市国有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线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汕尾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zw/)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简历筛查
1.电子邮件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复印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wsswjt@163.com,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往指定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星合里7楼 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不接受除EMS外的其他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应聘者应填写《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及EMS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1)选择电子报名方式的,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选择邮寄报名方式的须将报名资料以文件袋封存,文件袋封面须标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3)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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