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民生   2025-01-03 17:18   河南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豫0184执8000号



被执行人:陈艳奇,男,1988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鄢陵县陶城乡十室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41102419881216****。
未结标的:722883.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及行踪线索,帮助法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本案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5000元。
悬赏事由: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4)豫0184民初10994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陈艳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杰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及行踪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并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向其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1月3日至本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举报方式:刘法官  0371-56182023、17838729556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豫0184执928号



被执行人:史付宪,男,1967年10月0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栗园史村,公民身份号码:41012319671002****。
未结标的:66 219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及行踪线索,帮助法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本案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1000元。
悬赏事由: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3)豫0184民初11010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史付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周文针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及行踪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向其支付悬赏金100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7月03日。
举报热线:0371-56182102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豫0184执2927号



被执行人:王再贤,男,1988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王称堌乡,公民身份号码:41092819881019****。
未结标的:76 023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及行踪线索,帮助法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本案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6000元。
悬赏事由: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2)豫0184民初1297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王再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朱训旗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及行踪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向其支付悬赏金600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7月03日。
举报热线:0371-56182102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豫0184执1234号



被执行人:张宝山,男, 1966年 3月 29日出生,汉族,住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 公民身份号码41012319660329****。
未结标的:693947.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财产(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及行踪线索,帮助法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本案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5000元。
悬赏事由: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22)豫0184民初14546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张宝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明浩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及行踪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并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本案申请执行人向其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1月3日至本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举报方式:刘法官  0371-56182023、17838729556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来源:新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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