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法理不容,新郑12月16日刑拘1人!

民生   2024-12-18 16:57   河南  

在外辛苦劳累的农民工兄弟们

渴盼拿到自己的工资回到温暖的家

可万一遇到拖欠工资不给

广大农民工该怎么办?

这些恶意欠薪的责任人能逃之夭夭吗

一起来看这里↓↓

2024年9月30日,信访人常某某等7名农民工反映新郑市孟庄镇康桥林语镇听梅坊项目负责人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核实,该项目位于孟庄镇107连接线与孟祥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为郑州康港置业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郑州品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公司为河南忆袖祥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忆袖祥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

2023年至2024年,常某某等7人跟随河南忆袖祥劳务公司在康桥林语镇听梅坊项目工地做电梯工,被拖欠工资共计9.94万元。

经调查,李某某在该项目用工期间,强行收缴常某某等工人工资卡,将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发放给常某某等工人的工资转移挪用,导致常某某等工人工资被拖欠,引发工人上访讨薪,给我市社会大局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河南忆袖祥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2月5日,新郑市人社局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12月8日,新郑市公安机关正式对李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立案侦办。

在此期间,李某某故意隐匿行踪,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新郑市公安部门、人社部门和孟庄镇政府等单位迅速组成工作专班,密切配合、精准布控,通过传统侦察手段结合技术侦察、视频侦擦等方法,于12月16日在孟庄镇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捕归案。

李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现已被新郑市公安局孟庄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接下来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嫌疑人李某某被抓捕归案后,欠薪治理工作专班主动联系该案受害者常某某等7名农民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方面,将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证据进行固定,另一方面,安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情绪,为我市社会治安工作消除不稳定隐患。

治“欠”护民“薪”    新郑在行动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新郑市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于11月27日组建由社会工作部牵头,纪委监委、人社局、信访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抽调16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与,凝聚多方力量依法从严从实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全力为广大农民工撑好“安薪伞”。

广大农民工如遇工资被拖欠问题,可拨打下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公告》中公布的电话依法维权。      

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权公告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新郑市《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欠薪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办〔2023〕32号)及《新郑市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治欠办〔2024〕3号)相关规定,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广大劳动者及时维权,现公布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反映渠道:

新郑市治理欠薪工作专班,电话:63201234,地址:新郑市人民路277号新郑市人社局111室

再次提醒

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新郑市《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欠薪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办〔2023〕32号)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也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期间,要注意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存相关证据,万一遇到拖欠工资的行为,做到理性维权、依法讨薪。
同时,提醒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包工头、班组长,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权,禁止煽动、组织工人以讨要工资名义上访,甚至以集访或越级上访形式,向政府施压试图讨要工程款及利润。一经查实,对以讨要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法讨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郑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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