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候鸟越冬期间的公共安全,尊重白鹤等候鸟的自然习性,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等。
二、候鸟越冬期间(2024年11月12日0时至2025年3月31日24时)禁止未进行申请报备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红井村、梅池村和五分场)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林业、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及本通告,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实施飞行活动的,相关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12日
END
来源:高新公安
监制:郭磊 核发:李佳
审稿:吴明强 编辑:王润武/郑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