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王建国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对以下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杭锦旗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477-6623110
【提示】请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勿失信!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限制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将受到限制;购置不动产和车辆将受到限制;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限制招投标;子女就业、参军受到限制;金融机构将禁止贷款融资;如存在转移财产情形甚至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德格吉日夫
核稿:石军
签发:郝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