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聚焦】内丘法院开展2024年第三十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民生   2024-11-28 18:34   河北  
为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坚定不移地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11月28日,内丘法院开展第三十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小雪节气过后,一场冬雨再添几分寒意。清晨5点50分,内丘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审判大楼前迅速集结,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峰岭,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郝文国行动命令的下达,4辆警车搭载着18余名干警,迅速奔赴既定执行现场。




现场一

申请人季某和被执行人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某未按照调解书约定按期支付欠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立即对陈某进行网络查控,并制作了相关文书。在查明陈某还款情况后,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多次与陈某联系,从开始接电话到无法接通,陈某始终以消极的态度应付法院工作人员,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陈某拘传至法院。鉴于陈某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在拘留程序进行中,迫于法律的震慑力,陈某主动要求履行10000元并承诺后期会按时还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现场二

申请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夫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刘某夫妻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刘某夫妻二人拒绝沟通,并不配合执行干警工作,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实行执行人家中,刘某夫妻二人均在家,但刘某夫妻仍拒不还款,考虑到家中孩子无人照料,出于人性化考虑,执行干警依法将刘某一人拘传至法院。经过几个小时反复劝说及释法说理,刘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主动还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现场三

济宁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河北某印刷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河北某印刷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山东济宁市泗水县法院在天津找到被执行人的监事王某,但与王某的沟通并不顺畅,王某认为泗水法院属于异地执行,无法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态度嚣张。泗水县法院遂向我院法院发出异地协助执行申请。



接到协助异地执行申请之后,我院高度重视,在了解基本案情及需要配合协助的事项后,全方位及时为泗水法院的异地执行提供所需信息,第一时间予以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倾力支持。集中执行当日,我院执行干警与泗水法院干警汇合后,积极利用异地拘传等强制措施,成功将王某拘传至法院,该案件后续由泗水法院执行干警继续跟进。



下一步,内丘法院将持续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重击”,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执行永远在路上”。

内丘县人民法院
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民意沟通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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