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锦州又一批征地公布

文摘   2024-11-21 17:16   辽宁  
北镇市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北政征公字【2024】6号)
大屯乡、二台子村、小孤家子村、广宁街道、马屯村、屈屯村、腰孤村、赵营子村、周屯村、罗罗堡镇、大白屯村、道西村、康屯村、罗罗堡村、闵家村、吴屯村、
中安镇、陈台村、东甸子村、旧站村、李三村、沈屯村、宋台村、于台村、中安村、中北村、中东村、五峰林场、北镇市交通局、北镇市水利局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使用)上述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308.6263 公顷,国有土地1.4645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使用)范围

1、本次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锦州市北镇市 。东至崔屯村;南至大白屯村;西至张巴村;北至赵营子村。
具体范围以征地界线图为准。

2、面积及地类:总面积310.0908公顷,其中农用地302.4680公顷(耕地213.7444公顷)、建设用地4.0628公顷、未利用地3.5600公顷。实际面积及地类以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使用)目的

本项目为辽宁境内段一期工程,其建设对于改善沿线区域交通条件,提升京哈运输大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格具有重要意义,按照 北镇市国土空间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主要为 交通运输 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乡镇(街道)组织村集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政府组织行政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对拟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及面积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收(使用)范围内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
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在调查结果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上述成果作为市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本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在此期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集体完成以上调查确认工作,政府组织行政单位完成以上调查确认工作。如有异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市政府报告。

自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使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特此公告
北镇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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