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手册】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

政务   2024-12-10 14:48   黑龙江  

狱务公开

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

(一)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二)监狱人民警察的义务

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三)监狱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4.侮辱罪犯的人格;

5.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6.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7.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8.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9.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服刑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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