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更多精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和《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实现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现就2024年度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牧民、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养老保险
我市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11671.2元,全年补贴:632元/月×12=7584元。其中享受补贴不足1年的人员,按照相应月数补贴。
(二)医疗保险
我市2024年1月至6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585.12元,7月至12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112.32元,故补贴标准如下:1月至6月补贴标准:388元/月×6=2328元;7月至12月补贴标准:337元/月×6=2022元;全年补贴:4350元;其中享受补贴不足1年的人员,按照相应月数补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
四、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页、6-7页)、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向居住地所在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向居住地所在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二)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在“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鄂旗就业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六、其他事项
以下人员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一)入学、服兵役、死亡、移居境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法人,企业(单位)法人,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理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人员;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人员;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五)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人员;
(六)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单位缴纳社保,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
(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或单位就业登记的人员。
七、办理地点
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A座综合窗口0477-6213980、0477-6213099
棋盘井镇棋蒙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0477-6486936
关注我
发现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