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令哈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落实落细救助政策、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一盘棋”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兜住底”。德令哈市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严格按照《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要求,明确乡镇(街道)、村级责任,通过主动发现、居民申请等方式,重点加强对易返贫致贫城乡人口的监测预警,逐人逐户摸排核查,实时监控,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同时,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督促和指导,宣传和讲解社会救助政策,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待遇和申请流程,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截至目前,为14595户次25485人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71.638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080户次12692人次发放低保资金782.481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515户次12793人次发放低保资金489.1570万元);为89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118.4174万元。
“地毯式”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确保“兜准底”。充分发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作用,通过“线上大数据监测+线下铁脚板摸排”“党建+温情救助”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密切关注高龄老人、残疾人、大病患者、长期失业人员等群众生活状况。截至目前,共走访排查城乡困难群众26091户76537人,对符合城乡低保救助条件的107户221人及时纳入低保救助范围。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政策,重点抓好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落实,采取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城乡低保范围58户58人。全面掌握全市城乡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情况,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目前全市城乡低保边缘户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户共纳入213户629人,其中低保边缘户187户557人,支出型贫困家庭26户72人。
“严细实”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兜好底”。聚集“一老一小一残”特殊群体,扎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强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送餐助餐、家庭保洁、助浴助医、精神慰藉、代办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已建成街道养老院1个,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个,正式运营9个,对24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为26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6.88万元,为16101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共计145.24万元。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线上线下开展业务咨询、政策援助、职业指导、岗位援助、技能培训等就业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应享尽享,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前,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55人,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218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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