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信丰县2024年农民培训承办机构遴选确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育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市级以上认定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和培训实施条件;
(四)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五)自愿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六)具备若干个实训基地(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
(七)没有不良记录。
二、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书面申请、《信丰县2024年农民培训承办机构申报表》、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
三、受理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受理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二)受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农机股;
(三)联系电话:0797-3330266。
来源:信丰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