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峤三小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及办法

文摘   2024-06-20 18:29   浙江  

红色 引领 | 绿色 发展

招生通告及办法

温峤三小2024年秋季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温教〔2024〕52号文件及峤政〔2024〕33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温峤镇第三小学实际,现将2024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学区范围


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

延迟入学儿童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有关资料及延迟入学申请,无提交者,今后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不得到其它学区入学。


招生批次及办法

第一批次 

(1)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在2024年6月27日后新办理户籍的,须在原户籍学区学校报名注册,允许第二学年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转学。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2)以台州市、温岭市相关人才政策为依据,在温峤镇范围内有高级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曙光匠才子女;上一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高精尖荣誉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十佳新温岭人”、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在6月24日前分别向镇发展服务办公室、武装部、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提供有关资料,并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办线负责审核,报温峤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由各线统一提供名单,逾期不再安排)。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3)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镇就学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明确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镇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内户籍,父母或儿童少年在学区内有住宅的。相应房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报名资格:①房产须为适龄儿童少年自有住房、或儿童少年与父母共同所有、或其父母单独(共同)所有、或其父母仅与(外)祖父母共同所有;②适龄儿童少年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③房产性质须为住宅;④2013年5月22日后购置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2015年6月1日以后购置(含析产)的房产,父母(或儿童少年)所占的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房产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关系的均可)。


(2)在温峤镇范围内列入:①2023年度温岭市“百强”、行业十强企业的管理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小学、中学每家分别不超过3名;②2023年度温峤镇制造业十强企业,小学每家不超过4名(其中中心小学不超过2名)、中学每家不超过2名;③2023年度生产或销售在1亿元以上企业的管理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工具行业2023年度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小学每家不超过1名;④在本学区范围内2023年度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的管理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小学每家不超过3名(其中中心小学不超过1名)、中学每家不超过1名;⑤温峤镇范围内成功上市(包括新三板)或被上市公司收购且留在当地的企业、成功创建“500精英”或“千人计划”的企业、温岭市外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成功落户在温峤镇范围内且用地面积在10亩或投资5亿以上企业的管理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小学、中学分别每家不超过1名,每家企业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符合多类条件的,名额不累加。⑥在本学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产值需达到2000万以上)的管理及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可额外增加1个名额。符合条件的在6月24日前带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务证明、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镇劳保所提供)向温峤镇发展服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24年温峤镇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由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温峤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第三批次

(1)非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温峤户籍,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住宅的,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住宅但未与儿童少年同一户口簿的。2013年5月22日以后购置的住宅房产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2015年6月1日以后购置(含析产)的房产,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占的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房产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祖辈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关系的均可)。


(2)温岭市内非温峤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4年6月27日,其父母在本学区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3)温岭市内非温峤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4年6月27日,其父母在学区内单位或企业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于6月24日前带连续2年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镇劳保所提供)向温峤镇发展服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24年温峤镇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由温峤镇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温峤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4)在无偿献血等公益性事业上组织有力,有突出贡献的,2023年度组织50名以上(含50名)员工参与无偿献血的企业,可安排该企业员工适龄子女1人。


若有空余学额,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2024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精神,根据温岭教育网阳光招生专栏统一公布的全市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按积分进行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报名入学。

1.父母一方已在我市申领2024年积分;

2.父母一方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1至6月期间有缴纳);

3.父母一方已在我市办理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已在我市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5.父母一方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一方(具备入学条件一方)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资料、营业执照等。



操作办法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网址:ruxue.tzedu.net.cn)的方式,所有批次报名时间均为6月25日至6月27日(每日6:00至22:00),在规定时间登入“入学服务平台”中选择温峤镇第三小学或者使用“浙里办”app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二)招生日程安排

(三)报名指南

请点击下面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fNZlnmrpApXXealZWFJuw

温馨提示:选择学校(温峤镇第三小学)。

如果操作有困难,可以在6月25号(上午9点到11点,下午1点到4点)来学校会议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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