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气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男性。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4.需持C1及以上驾驶证,10年以上驾龄。(2014年11月以前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
5.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5.有色弱、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宜宾人才有限公司。(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831-8247301)
3.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的“查驾驶人违法”记录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与应聘职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
2.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原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不得低于1:3。本次考试坚持择优录取原则,若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或其他影响正常招聘等情况,招考单位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工作和考核安排。
(四)考试。
考试为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操作技能、驾驶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现场确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不良反映或收到不良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宜宾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后工资2480元。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需要可续签。
本公告由宜宾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宜宾市气象局驾驶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