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中心城区道路大型车辆停车秩序,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2月15日起开展大型车辆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重型、中型货运车辆,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自卸货车,大型、中型客运车辆等车辆停放至西环路大型货车停车场、春长路大型货车停车场、其他社会大型停车场等停车区域,严禁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共场地及其他空闲地带停放。
对违反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对妨碍道路通行的,将依法予以拖移。
来源 双鸭山交警
编辑:贺 佳
审核:关 英
监制:王春颖